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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可金:“一帶一路”貿易暢通重在便利化

發佈時間: 2015-05-19 14:15:34    來源: 中國網    作者: 趙可金    責任編輯: 張林

趙可金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教授、察哈爾學會高級研究員

中國有句古話,“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貿易和投資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傳統領域,也是大有可為的重中之重。二戰後歐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經驗,就是在關稅、非關稅、海關、質檢、技術等領域中日益便利化,不斷消除貿易和投資壁壘,營造了一個高吸引力的商業環境,大大改變了中世紀歐洲那種關卡重重和壁壘嚴密的格局。因此,決定歐洲持續發展的動力並非來自外部,而是來自歐洲內部,不是來自於自身社會積累和規模膨脹,而是來自於歐洲重視超越國家局限,在整個歐洲範圍內建設和諧有序、法治健全的社會發展環境,這是歐洲發展的真正力量源泉。

趙可金:“一帶一路”貿易暢通重在便利化

相比歐洲強勁的區域一體化趨勢,亞洲區域經濟合作架構一直進展緩慢,更多依靠各國自己的努力。儘管亞洲在過去的六十多年時間內,也出現了亞洲“四小龍”、“四小虎”以及中國、日本、印度等新興經濟體,但這些國家的發展也主要是本國發展戰略的結果,而不是地區區域合作的産物。隨著全球化浪潮的日益深入,亞太地區越來越成為全球發展最為強勁的地區,包括美國、歐洲國家、俄羅斯、印度等世界各大經濟體均確立了發展重心和戰略重心向亞太轉移的戰略和政策。在這一世界發展重心東移的過程中,在亞洲各國內部、亞洲與歐洲、非洲、大洋洲以及西半球之間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合作架構還沒有完成,特別是在打通亞太經濟圈和歐洲經濟圈之間“一帶一路”的投資和貿易障礙的任務還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這與亞太地區蓬勃發展的需要是極其不相適應的。因此,在資本、技術、人才、資訊等生産要素在全球範圍內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的時代,能否背靠“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龐大的市場,不斷取消各種有形和無形的貿易和投資壁壘,創建有利於發展營商創業的良好環境,成為決定“一帶一路”貿易暢通的關鍵。

一、便利化是當代世界貿易紅利之源

近代以來,西方資本主義在發動全球擴張的時候,是舉著貿易自由化旗幟的。當年,馬克思認識到資本運動本身所具有的擴張傾向及其世界化趨勢,“資産階級,由於開拓了世界市場,使一切國家的生産和消費都成為世界性的了。”由此引發的一個重要後果是, “它把人的尊嚴變成了交換價值,用一種沒有良心的貿易自由代替了無數特許的和自力掙得的自由。總而言之,它用公開的、無恥的、直接的、露骨的剝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蓋著的剝削。”不難看出,儘管馬克思對資本主義世界擴張的貿易自由化進行了批判,此種貿易自由在馬克思看來不僅是歷史的進步,而且很可能是資本主義之所以高歌猛進的一個重要因素。“封建的所有制關係,就不再適應已經發展的生産力了。這種關係已經在阻礙生産而不是促進生産了。它變成了束縛生産的桎梏。它必須被炸毀,它已經被炸毀了。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競爭以及與自由競爭相適應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資産階級的經濟統治和政治統治。”

經過五百多年的資本自由化擴張,世界已經被帶入全球化時代,資本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建立起了一個龐大的市場體系,並在這一體系之上建立了以WTO(其前身為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為代表的一系列管制機構。“過去那種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狀態,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來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賴所代替了。物質的生産是如此,精神的生産也是如此。”然而,世界市場體系的發展並沒有消滅民族國家體系,反而由於貿易自由化不僅拉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差距,也激化了發達國家在貿易和投資領域中的激烈競爭。各個民族國家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內儘管明確了自由化的原則,關稅保護和進口配額等壁壘都被WTO的規則所嚴格約束,但形形色色的技術壁壘、勞工標準和環保標準等非關稅壁壘日益成為新時期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的新形勢。出於維護國家利益的需要,不僅落後國家為保護國內的幼稚産業而推行保護貿易的政策,而且發達國家也總是舉著貿易自由化的旗幟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全力維護國內市場的壟斷價格和獲取國外市場。尤其是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各國在貿易投資領域中的反傾銷、反補貼和其他貿易保護主義日趨嚴重,極大地限制了全球貿易規模的擴大和世界經濟的恢復。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貿易便利化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冷戰結束以來,隨著世界貿易組織的創建,貿易便利化開始取代貿易自由化為各國所矚目,儘管各方缺乏一個嚴格的定義,但貿易便利化均強調簡化貿易程式(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流動所需要的收集、提供、溝通及處理數據的活動、做法和手續)和管理協調。貿易便利化有效地解決了貿易自由化過於強調推動各國制度改革、政策調整和關稅和配額減少等有形的限制措施,轉而從技術、程式和管理層面強調為貿易暢通提供一個更加便捷的環境。最終,貿易便利化旨在國際公認的規範和慣例基礎上,為國際貿易創造一個連續的、透明的和可預見性的環境,從而簡化和協調與貿易有關的程式和行政障礙,降低成本,推動貨物和服務更好地流通。

其實,這一道理早在中國春秋戰國末期秦國的李斯就在《諫逐客令》中作了深刻的闡述。針對秦王嬴政的逐客令,李斯指出:“夫物不産于秦,可寶者多;士不産于秦,而願忠者眾。”為什麼呢?李斯認為秦國之所以如此,關鍵在於秦國能夠招賢納士,鼓勵商貿,建立了有利於發展的良好環境。李斯給我們的啟示在於,在全球化時代,生産要素在全球範圍內自由流動,它們集中到哪,哪的發展便獲得了強大的動力。決定生産要素匯集的關鍵在於哪的環境適合它們生存和發展。重視貿易便利化的本質在於對貿易環境進行挖潛改造、轉型升級,通過減少貿易程式、技術和管理方面的阻礙,就能創造出更大的貿易收益。同時,全球貿易量越大,此種內部挖潛的方式所帶來的效果就更顯著。

只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基礎上,完善和優化有利於發展的經濟環境、政治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和自然環境,就能夠吸引全球各地的發展資源向中國集中,就能夠為“一帶一路”的建設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支援。目前,全球貿易量空前壯大,中國在2013年的進出口貿易額就突破了4萬億美元大關,成為全球第一對外貿易大國。然而,繁瑣的貿易程式和複雜的貿易制度已經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因此,在“多哈回合”進展緩慢的情況下,各國紛紛重視推動貿易管理程式的便利化,重視減少阻礙要素跨境合理流動的障礙,建立高效便利的貿易體系。最典型的是,世界貿易組織在1995年以來也越來越充實全面考慮和專門分析貿易便利化問題,並將其作為“多哈發展議程”之“新加坡議題”的唯一議題,體現了有關國家對該問題的重視。因此,“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可以在此基礎上,以貿易便利化為主要抓手,通過掃清技術、程式、制度和管理等環節的障礙,構建包容開放的營商環境,激發釋放“一帶一路”的貿易活力,以造福於世界各國人民。

二、便利化的關鍵在於治理革新

與貿易自由化強調降低政府干預貿易和投資的思路不同,貿易便利化除了消除政府的在貿易管制、通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領域中的壁壘外,還要求企業和社會眾多行為體積極參與,構建一個貨暢其流的貿易治理體系,核心是推動治理革新,簡化程式,為貿易暢通營造一個便捷通常的營商環節。具體來説,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網路化。

貿易便利化涉及眾多部門,包括商務、發改、稅務、工商、金融、外管、海關、商檢等,每個部門都具有複雜嚴密的規章制度,在處理貿易問題時,各個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用地悲劇”。之所以存在這一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是部門主義和官僚政治,不僅在中國如此,世界各國莫不如是,每個部門都從本部門立場和利益出發,希望在公共事務上獲得更大的權力,為此不惜造成複雜繁瑣的繁文縟節,最終對貿易和投資形成阻礙。

在“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問題上,首要的是將分散在各個部門的責任、權力和資訊整合起來,實現涉商部門的網路化,搭建不同部門資源共用的公共資訊平臺,按照貿易程式構建網路化的數據同步共用系統,打通各部門之間互動交流的瓶頸,減少中間環節,暢通貿易流動渠道。在數據共用的同時,還需要重視建立數據認證制度,通過設立專門的資訊認證委員會,對各部門提供的資訊進行共同認證,將各領域的特殊資訊轉化為多領域共用的公共資訊,並大力加強以“陽光法案”為主要內容的資訊公開和政務公開,增進政府、企業和社會之間的密切聯繫,為企業和社會快速報關、通關、檢驗檢疫提供便捷的通道。此外,“一帶一路”貿易暢通網路化還意味著建立跨部門協調委員會,對不同部門之間存在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進行專門的調研、協調和疏導,既包括中央部委之間的協調,也包括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協調,切實消除體制性壁壘,切斷滋生官僚主義和消極腐敗現象的鏈條。

二是國際化。

貿易便利化不僅是國內各部門、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程式變化,還意味著不同國家之間貿易便利化。由於貿易和投資問題設計眾多部門,不同國家在處理貿易問題上存在著千差萬別的機構,體制機制複雜性決定了跨國間的溝通十分困難。以檢驗檢疫部門為例,目前中國列入進出口法檢目錄的商品共有8913種,佔全部進出口商品種類的一半左右,佔進出口貿易批次和金額的60%左右,每年中國企業需要支付的商檢費就超過300多億元,且因手續繁瑣,造成無謂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消耗更是難以計數。對一個貿易企業來説,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用於協調不同國家之間貿易對接上存在的差異,導致企業不得不將國家間的制度鴻溝轉化為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張力,令企業叫苦不迭。

實現“一帶一路”貿易暢通需要在國內涉商部門網路化的基礎上,推進不同國家貿易制度、貿易規則和貿易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各管理部門的對口銜接。首先,各專業管理部門之間的對口交流,要鼓勵不同國家之間的對口部門建立直接的機制化聯繫,圍繞貿易暢通問題展開密切的對話和溝通,致力於消除制約貿易暢通的技術障礙、程式障礙和機制障礙。目前,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了若干聯委會、混委會、協委會、指導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等機制,就是推動專業管理部門對接的重要抓手,要在協商溝通中總結經驗,不斷增進相互理解,提高科學管理水準。其次,要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管理部門執法管理的透明度,包括管理法規透明、行政程式透明、管理機構和人員透明、執法監管透明等,並建立和完善新聞發佈會、公佈年度報告、舉辦專題聽證會等多種制度,讓執法管理在陽光下運作。再次,要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政策的互聯互通,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適時在某些貿易議題領域推動共同農業政策、共同能源政策、共同經濟政策、共同環境政策等,甚至建立多邊貿易共同管理平臺,真正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貿易帶、投資帶和經濟帶釋放經濟增長的潛能,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增長極。

三是法治化。

法治化是穩定經濟預期和保障經濟運作的關鍵,推動“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最關鍵的還是依靠法治化,通過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簽訂一系列貿易、投資協定、成立國際組織、制定國際組織章程,推動“一帶一路”經濟帶納入法治化和制度化軌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普遍是發展程度不高的發展中國家,各種人為因素對經濟運作的影響比較大,權力尋租、司法腐敗以及法制體系不健全等因素比比皆是,需要花費很大的努力才能逐步解決這些問題。在法治化體系尚未到位的前提下,推動“一帶一路”貿易暢通也可能是有著極大風險的一件事情,而且法治化的實現也絕非中國和相關國家和地區簽訂各種協議、聲明和合作倡議所能解決,它需要沿線國家的議會、執法、司法和監管機構與社會各界一道努力才有可能。

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治化,要重點加強規則體系、監管機制和貿易投資爭端制度建設,真正能夠起到解決貿易投資問題的法治化體系。首先,要以法律外交為突破口,推動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各種貿易與投資問題,完善“一帶一路”國際條約體系和貿易投資法體系,尤其是在降低關稅、簡化通關手續、制定相互認證的商品檢驗檢疫程式和標準等,消除沿線國家之間的“法律鴻溝”,為貿易暢通提供完善的法律體系。其次,要以建立自貿區和自貿協定為突破口,支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邊境地區建立跨境共同市場,鼓勵在一些貿易和投資樞紐成立設立政策靈活的産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産業開發區等貿易和投資平臺,在一些重點貿易領域創建新貿易規則,以點連線,以線帶片,做好區域經濟這篇大文章,實現區域內商品和服務的互通有無。再次,要著眼于建設一整套貿易和投資爭端解決機制,尤其是在勞工標準、環境標準、人權和智慧財産權保護等領域,要和貿易便利化結合起來一併考慮,在易發貿易摩擦的問題上建立共同接受的爭端解決機制。在這一過程中,要注意既要充分考慮與以WTO為代表的一系列現有的國際貿易和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的對接,又要針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實際情況,探索創建新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夯實貿易暢通的制度和機制基礎。

三、深化貿易便利化的途徑

在治理革新的思路指導下,深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貿易便利化需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目前,中國已經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了不同形式的雙邊經貿聯(混)委會等合作機制、多邊合作機制,要以這些現有的機制為依託,積極與沿線國家開展溝通協商,並推動行業組織、貿易促進機構和進出口商會等仲介機構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資訊便利化、通關便利化、監管便利化、司法便利化和政策便利化等“五化”為主要內容的貿易便利化體制機制。

第一,著眼于建立資訊共用體系,加快“一帶一路”資訊便利化。

在資訊革命時代,貿易便利化首先意味著資訊便利化,要通過構建資訊和數據共用體系,推進貿易文件內容和格式的標準化、貿易程式文件的透明化以及貿易和投資的電子商務化等。目前,很多人在理解“一帶一路”的時候,總是停留在前資訊化時代,更多強調從地圖畫一條路線出來,此種做法是不適合電子商務時代的。在電子商務時代,貿易機會更多從網際網路平臺運作,很多商機只有被進行了數據化和電子化處理後才能被捕捉到,要重視建立自動化和數字化分析體系,推動國際間相互相容的電子商務數據資訊系統建設,特別是處理好文本語言轉換、資訊數據共用、新管理軟體開發等幾個關鍵環節的問題,在貿易暢通領域首先做好資訊暢通,甚至可以考慮一個多國聯合的“一帶一路”數據聯盟和大型現代資訊數據處理中心,為公司和社會各界的貿易和投資合作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援和資訊保證。當然,在建立資訊共用體系的同時,也要妥善處理好“數據主權”和“資訊邊疆”的問題,特別是對那些事關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資訊必須堅守底線,不要以資訊便利化挑戰他國主權和安全等核心利益。

第二,著眼于完善自動化報關體系,加強“一帶一路”通關便利化。

貿易環境的資訊化,推動貿易程式也在發生深刻變化,尤其是在商品和服務的跨境流動中,要求不斷簡化報關程式,建立自動化報關體系。對此,歐洲國家建立的統一海關報關係統對“一帶一路”自動化報關體系建設具有重要借鑒意義。在歐盟內部,近年來通過簡化內部貿易程式,加強貿易流程,建立了一整套便捷的自動化通關係統,還積極與聯合國、歐盟、世貿組織等國際性組織和一些主要經濟大國就貿易便利化問題開展合作,對歐洲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便利化效果。在這個問題上,“一帶一路”要通過採用簡化通關程式、改善網上服務、倡導報關無紙化等方法,建立在報關領域中的“ETC”系統,鼓勵信譽良好的大型進出口企業運用網際網路和行動電話自動通關,可以通過購買電子通關軟體系統與相關國家海關係統相連接,建立自動通關係統。要堅持打擊自由和促進貿易兩個最重要的海關原則,著眼于發展新海關業務、開發新海關技術和加強對具體海關運作方式的研發,不斷提高海關監管 和服務效率。可以考慮建立虛擬海關辦公室和虛擬海關係統,與企業實現無縫對接,降低報關成本,提高經濟競爭力。

第三,著眼于建立一體化監管體系,推動“一帶一路”監管便利化

除了海關之外,跨境貿易和投資合作還涉及到商品檢疫檢驗、智慧財産權、産品品質和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等眾多領域的監管。目前,各個部門之間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缺乏橫向的銜接和溝通。在“一帶一路”貿易暢通中,監管一體化是一個十分重要且潛力巨大的領域,要推動各部門之間的橫向合作,以程式簡化和監管標準化為核心,注重改變陳舊的充滿繁文縟節的貿易程式,在國際通用監管手段基礎上,盡可能減少監管領域中的同類文件提交要求,廢除文件簽字蓋章的規定,向監管系統一次性提交各部門自動設別且共用的所有文件和單據,由監管部門從不同環節自動監管,建立虛擬化的立體監管體系。在一體化監管體系構建的同時,還要重視制定相應的反腐敗法和反腐敗機制,在貿易各個環節建立反腐監測點,完善透明立體的監管實施體系,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總之,監管便利化是與企業信譽提升密切相連的,要引導企業守法尊法,提高違法成本,對於那些出現違規事件的企業要視情節列入重點監管名單,而對那些長期守法且記錄優越的企業給予特別通關權,以簡化監管手續來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為企業發展服務。

第四,著眼于建立區域化司法體系,推動“一帶一路”司法便利化。

貿易和投資與爭端如影隨形。在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的同時,不可避免會産生越來越多的貿易和投資摩擦,圍繞這些摩擦建立起相應的爭端解決機制,決定著貿易聯通的成敗。對此,在對接現有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同時,可以考慮建立區域化的司法體系,將貿易爭端、投資爭端、金融爭端以及其他爭端納入區域化司法體系中一併考慮。這一區域化司法體系涵蓋了區域共同法院、問題解決中心、司法認證體系、雙邊和多邊司法協商和法律外交等眾多內容。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可以建立區域共同法院,比如亞洲地區共同法院、歐亞地區共同法院等,通過設立各種專業委員會,運用仲裁和國際司法解決等法律手段來處理各種爭端。此外,要結合地區共同法院建設,建立相配套的執行體系,幫助各國司法機構一道參與司法介入,推動爭端解決機制的便利化。

第五,著眼于建立國際化政策網路,推動“一帶一路”政策便利化。

隨著貿易和投資的深化,也會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農業、工業、服務業、能源和新興産業領域中的合作深化。因此,要在貿易暢通基礎上,通過各種雙邊、多邊、地區和國際高層論壇的平臺,加強具體政策領域中的互聯互通,通過政策對接,從宏觀經濟政策領域消除“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因不同政策造成的“政策壁壘”,並逐步建立政府與工商界的對話和合作機制,成立區域共同政策研究智庫,開發“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資訊服務中心,鼓勵政府、行業組織和有影響力的企業建立定期會晤制度,打通沿線國家政策對接的軌道,逐步深化政策便利化。

總之,貿易暢通是“一帶一路”倡議中最具活力和潛力的領域,推動貿易便利化是開發貿易暢通潛力的關鍵措施。貿易便利化最大的好處在於為貿易和投資掃除國家之間存在的有形和無形壁壘,以制度創新和政策疏導釋放經濟活力,從而帶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共同繁榮。從這個意義上來説,貿易便利化有可能重新規劃世界經濟地圖,最終帶來的既不是全球發展中心東移,也不是全球經濟中心“回歸西方”,而是實現世界經濟的再平衡,它將最具活力的歐洲經濟圈和亞太經濟圈連結起來,共同為復興世界經濟而努力,這也是“一帶一路”倡議最具智慧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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