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殷 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研究員
近日來,尼泊爾大震之後的正能量謠言成為了輿論場的焦點。在各種喧囂的社會聲浪背後,其實是中國社會對於國家救援行為認識上的混亂。當公民在海外遇險,國家是救還是不救、投入多大資源施救、公民自身應盡多少義務等一系列的問題,其實都是崛起中的中國所必須回應的問題。它不僅涉及到了國家形象的面子,而且也涉及到了公共資源分配的裏子。
在道義上,國家對於公民當然負有不可推卸的保護責任,但是道義上的責任在實踐中必須服從於現實條件。現實情況是,一方面,隨著中國的崛起,走出去的企業與公民正呈現出“井噴”的態勢。我國傳統的海外利益保護機制已經難以負荷公民與企業的安全需求。另一方面,我國大量走出去的“人、財、物”又往往集中于亞非拉等安全環境不佳、基礎建設落後、救援成本高昂的國家。這讓營救不僅成本高,而且危險性大,甚至有可能引起二次風險。
儘管我們從利比亞撤僑開始,進行了一次次卓有成效的國家救援行為,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與國際形象,但實事求是的説,我們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我們的成功裏總有著“天佑中華”的幸運。問題是,隨著走出去的企業和公民越來越多,遇到的風險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我們還能這樣不計成本地救援多少次?我們還能夠幸運多久?坦率而言,每一次成功的救援在贏得喝彩的同時,都加劇了部分國民對國家不切實際的期待。這一次尼泊爾正能量的謠言,其實反映的正是這樣一種期待。
國家救援行為,在本質上是一種公共資源再分配的行為,它意味著要把本屬於全民的預算,花在“特定人”的身上。而中國國內還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其實是不應該拿出過多的公共資源來進行國家救援的。這一次尼泊爾的災難救援,其實已經凸顯了一個亟待解決的法律問題,那就是中國社會必須儘快就國家救援進行立法,必須把“什麼情況應該救”、“什麼情況不應救”、“什麼情況救援是收費的”、“什麼情況救援是免費的”等一系列問題説清楚。國家是理性動物,不能總是被道德義務綁架。對一部分公民多盡了責任,其實意味著對另一部分公民少盡了責任。
實事求是的講,在這次尼泊爾的危機中,即便機票翻一倍本不值得什麼大驚小怪。如果沒有額外的利潤,我們憑什麼動員這些企業、員工去承擔額外的風險,而額外的風險本就應用額外的利潤來回報。也許有人會問善良在哪?那麼,讓人冒著風險來救援卻不願多付報酬,甚至還想不付報酬,又是怎樣的一種善良呢?
更重要的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公民與企業走出國門,尤其是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越來越多的公民與企業走進了不穩定、不安全地區,如何建立新形勢下的海外利益保護機制,擺脫“國家依賴症”,已經成了中國必須要解決的課題。許多政府部門勉力承擔、無力承擔的責任,應該考慮引入市場的資源、社會的資源來進行解決。海外救援完全可以成為商業服務或是商業保險的內容,讓險中求富貴的人們為自己的行為買單,而使國家把相應的資源去投入到基本的民生保障中去。對於那些肩負著國家重大使命的“走出去”,比如援外項目、戰略項目等,當然應該由國家提供保障,但這種保障也可以是靈活的,也可以充分利用“外包”等方式,發揮市場的作用。中國的私人安保産業,完全可以通過承接海外救援項目,來走出國門、拓展人脈、提升層次。
市場是會失靈的,市場不是萬能的,所以國家是必要的,國家救援尤其如此,但是,國家也是會失靈的,國家也不是萬能的,在海外救援的問題上,有時候我們同樣需要解放思想,需要簡政放權。
評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