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智庫中國 > 智庫觀點

邱兆祥: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中小銀行的影響及對策

發佈時間: 2015-04-10 09:27:42    來源: 中國經濟新聞網    作者: 劉永元    責任編輯: 張林

邱兆祥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金融研究所名譽所長,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理論與實踐、銀行經營管理、經濟金融學科建設

劉永元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

近日,國務院正式公佈《存款保險條例》,並將於2015年5月1日起實施,醞釀已久的存款保險制度終於落地。存款保險制度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棋,為全面深化銀行業改革提供了風險保障,併為我國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掃清了障礙,必將産生極其深遠的影響。筆者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對各類銀行的影響會有所不同。總體來看,規模較大、盈利結構多元化的大型銀行受其影響有限,相反,存款保險制度對業務結構相對單一的諸多中小銀行則會産生較大衝擊。為此,包括除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五大銀行之外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等諸多中小銀行要未雨綢繆,積極應對存款保險制度及利率市場化的挑戰,為自身健康有序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存款保險制度助推我 國中小銀行的發展

——有利於提升中小銀行的信用等級和吸存能力

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有效提升中小銀行的信用等級和吸存能力。在隱形擔保制度下,國有銀行由國家信譽兜底,信用水準較高。相比較而言,中小銀行更多的是實行“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營模式,資本金相對較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其信用水準低,償還能力差的印象,儲戶受“越大越安全”的思維影響不願將錢存入信用水準較低的中小銀行,極易導致中小銀行吸存能力不足,業務發展受阻。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破産救助做出了明確規定,對50萬元以下存款的實行全額擔保,超過50萬元部分參與銀行的破産清算。考慮到中小銀行的主要客戶群是以小額存貸為主,該項規定為中小銀行99.8%以上的客戶提供了全額保險,極大提升了我國中小銀行的信用等級和吸存能力,有助於促進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有利於完善中小銀行的退出機制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助於完善中小銀行的退出機制,為我國銀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鋪平了道路。筆者認為,在通過發展中小銀行來激發整個銀行業市場活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同時,必須要考慮中小銀行的退出問題。從本質上講,市場化就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只出不進或只進不出都無法達到有效市場的帕累托最優。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將進一步加劇銀行業之間的競爭,而中小銀行受限于經驗、信用、規模、資本金等方面,在競爭中處於明顯的劣勢。存款利率完全放開後,中小銀行極可能大幅度提高存款利率來吸收存款,而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其貸款利率大幅度上升的可能性很小,利潤空間會大幅縮小。可以預見,利率市場化推行初期,一些經營較差的中小銀行有可能會退出市場。在我國尚未出臺銀行業破産法的情況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我國的中小銀行的合理、有序退出提供依據和保障,避免銀行將破産風險轉嫁給存款人,有效維護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中小銀行參與公平競爭,提高行業效率

公平競爭是有效市場的基本要求。長期以來,我國的銀行業實行的是“大銀行”的佈局,國有銀行承擔部分政府職能,導致金融資源存在流動性障礙,配置效率低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意味著政府對銀行存款進行隱形擔保將成為歷史,國有銀行也需要強制進行投保,繳納相應比例的保費。從某種程度上講,國有銀行的破産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這將有助於改變儲戶“越大越保險”的心理預期,為大、中、小銀行的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中小銀行可以深度發掘自身的優勢,進行合理的市場定位,並根據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狀況,自主設計差異化的産品和服務,同時,存款保險制度可以增強市場和民眾對中小銀行的信心,中小銀行還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參與競爭,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從而提高整個銀行業的資源配置效率。

——有利於完善對中小銀行的監管,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小銀行是我國金融監管的薄弱環節,也是我國金融風險高發的領域。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法》具有統一適用性,未對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中小銀行加以區分。與國有銀行相比,國家直接介入中小銀行管控的能力相對較弱,實際操作性不強,這就為中小銀行的風險埋下了隱患。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可以有效填補對中小銀行的市場約束機制和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一方面,存款保險公司為了避免支付鉅額的保險費勢必會加強對投保的中小銀行的風險監控,定期檢查民營銀行的財務報表,公開重大交易事項,及時採取風險糾正措施,對有隱患的中小銀行及時向央行和證監會報告,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監管效率。另一方面,中小銀行為了爭取較少的存款保險費率也會增強自身的監管,建立嚴格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防止出現較大的操作風險。存款保險機構的成立加強了對中小銀行的監管,分擔了央行、銀監會的壓力,提高了監管的效率,有效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

存款保險制度對中小銀行造成的微觀衝擊

——負債成本增加,利潤空間變小

筆者認為,我國深化金融改革,大力發展中小銀行的初衷,就是探索“以小對小,以私對私”的融資結構,重點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從這個角度講,我國中小銀行的市場定位主要圍繞中小企業和個人開展存貸業務。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存貸利率的浮動上限將進一步擴大,這就會增加中小銀行的負債成本,壓縮其利潤空間。一方面,我國中小銀行的市場競爭性不足,與大型國有銀行相比,資本金較少,信用水準較低,想要獲得大量存款就必須大幅度增加存款利率,這就會增加銀行的負債端的成本。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強制要求存款性金融機構進行投保,並依據各投保行的經營情況和風險情況制定相應的保費,對於中小銀行來講,風險暴露程度較大,存款保險費率也相應較高,較高的存款保險費用支出進一步增加了中小銀行的營運成本。在市場競爭和央行政策管理的雙重壓力下,中小銀行通過提高貸款利率轉移成本的可能性很小,這就使得中小銀行預期利潤收窄,極有可能會出現虧損甚至是倒閉的狀況。

——容易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

我國的銀行業內部結構複雜,各銀行的規模差別很大,我國實行強制存款保險制度,存款性金融機構不論經營情況強制參保,並交納相應比例的保費,這就極易造成銀行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一方面,在存款保險制度推出的前期,存款保險機構尚未形成完整的管理架構、銀行信用評級體系,難以區分銀行品質的好壞,從而準確確定各銀行的保費費率。受主觀因素的影響,中小銀行的保費費率可能相對較高,這就加重中小銀行的負債成本,大大削弱其償付能力和流動性。另一方面,中小銀行業務結構單一,凈利息收入佔營業收入的85%以上,息差收窄會迫使一些經營較差的中小銀行為了獲得較大的報酬而從事更高風險的業務,採取更大的杠桿率,最終會導致回彈效應,使中小銀行的經營風險轉嫁至存款保險機構,産生逆向選擇的和道德風險問題,進而大大增加了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對中小銀行産品定價能力提出了挑戰

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商業銀行的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會逐步取消,並最終實現利率市場化,商業銀行可以根據存貸款市場的供需自主決定相應的存貸款利率。未來銀行經營的好壞和利潤水準的高低,將不再由銀行規模的大小決定,而更多取決於銀行的風險定價能力。産品定價對於中小銀行來講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一方面,我國的中小銀行大都採取的是成本加成的定價策略,受大銀行定價的影響,自主定價能力相對較弱。另一方面,我國尚未建立完整的社會徵信體系,中小銀行的資訊蒐集成本相對較高、難度較大,無法針對中小企業建立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風險定價機制。

中小銀行應對存款保險制度推出的路徑選擇

——強化中間業務,拓展多元化經營

存款保險制度將大大加快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中小銀行的利差將大大縮小,並極有可能出現負增長。為此,中小銀行必須優化利潤增長模式,在堅持信貸業務為主的同時,要大力發展中間業務,提高中間業務的比重,並將其打造為新的利潤增長點,著重做好以下幾點:

第一,加強信貸産品的研發。中小銀行一般深入社區,具有較大的區位優勢。受居民消費結構和消費理念的影響,信貸業務在我國的發展迅速。當前信貸消費結構向教育、醫療、旅遊轉變,中小銀行要抓住居民和中小企業的消費需求的變化,開發相應的信貸産品,努力將信貸業務打造成為自身的優勢業務。

第二,積極開展諮詢、管理業務。目前,我國銀行開展諮詢和管理業務還處在初期探索階段,服務對象大都是大型藍籌企業。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迅速,對相關的諮詢、管理業務需求十分迫切,特別是在政策諮詢、項目融資等方面。中小銀行要積極利用自身的人才、經驗優勢,積極開展針對中小企業的諮詢、管理業務。

第三,滿足中小企業的業務需求。受國內經濟下行影響,我國中小企業面臨巨大的轉型升級壓力,融資需求結構出現一些新的特點,開始向規模化、信用化轉變,中小銀行也應該做出相應調整,積極開展融資租賃、擔保、代理等業務,既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又為中小銀行帶來可觀的中間業務收入。

——建立有效的産品定價機制

在利率市場化的條件下,産品定價能力將是影響銀行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存貸款利率限制會逐步放開,並最終由市場決定。利率市場化使得銀行能夠綜合資金用途、期限長短和風險的大小制定相應的價格,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匹配。這就迫使中小銀行在資産定價方面多做準備,建立有效的産品定價機制。

第一,確立正確的定價方法。科學合理的貸款定價方法對於銀行的發展來説尤為重要,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基本上以簡單的成本加成定價方法為定價基礎,再根據客戶貢獻度和市場競爭調整確定實際貸款價格。但是,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逼近,簡單的成本定價方法已經不適用差異化産品的定價。對於中小銀行來講,可以積極探索基準利率加點的定價模式,根據客戶貸款風險暴露程度、貸款規模、信用水準綜合製定不同的貸款利率,客觀上要求銀行在確定資金成本的基礎上考慮到不同貸款的違約成本,以一般市場價格水準為出發點來尋找最優貸款價格。

第二,完善自身的資産定價機制。首先,建立有效的客戶資訊數據庫,以便充分了解目標客戶的風險,以及維護良好的客戶關係。其次,建立有效的成本管理體系,減少貸款過程中的成本,在資産定價方面提供更加具有競爭力的價格。再次,建立有效的風險評價模型和內部評級制度,對目標客戶的信用、資産狀況進行有效的評級,確定合適的目標客戶。最後,建立有效的利率預測模型,加強對宏觀利率政策的把控,對市場利率、基準收益率做出正確的預測。

第三,完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機制。利率市場化將使商業銀行的自主定價權得到加強。我國中小銀行要逐步建立內部資金調配和轉移定價機制,優化總行和分支機構的資金轉移流程,對內部資金轉移實施動態管理。中小銀行要進一步完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制度,向分支機構下放更多貸款浮動權等資産定價權力。

——加強自身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銀行的生命線,是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存款保險制度及利率市場化在助推中小銀行發展的同時,其帶來的潛在金融風險也不可忽視。中小銀行要加強自身風險管理,積極化解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隱含,培育自身核心競爭力,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建立完整的風險內控機制,主動應對利率、匯率、市場風險。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央行存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可能會更加頻繁,幅度也會更大。中小銀行要建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計量、風險控制、風險監測與風險報告等一系列科學的風險控制管理體系,適時進行有效的壓力測試,明確自身的風險等級,針對重大的市場風險,提前制定相應的風險預案。

第二,加強風控人才建設。從我國金融改革的藍圖來看,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我國中小銀行特別是民營銀行將會迎來發展的春天。中小銀行要加強人才培養戰略,通過設計新的薪酬體系、股權激勵和職業發展來吸引優秀風控人才。同時建立完善的法人制度,明確經理人的行為規範,制定完善的操作流程和內部監管機制,防止出現內部人控制和重大的操作風險。

第三,培育客戶的忠誠度,防止出現“存款搬家”。我國實行限額存款保險制度,限額上限為50萬元,對於一些中小客戶來講,為了存款的安全性,可能將原有的存款分散存入不同銀行,可能會出現 “存款搬家”的現象。中小銀行應未雨綢繆,一方面,加強自身的風險意識,提高客戶自身信用等級。另一方面,高度重視對核心客戶的區分、培育和維護,致力於為核心客戶提供更加全面、優質和貼心的服務,盡可能地減少存款保險制度對核心客戶行為的影響,從而降低經營風險。

——優化業務流程,降低營運成本

在利率市場化的衝擊下,我國的商業銀行正面臨巨大的經營挑戰,如何增強客戶體驗,降低營運成本將關乎各銀行的生死存亡。對於中小銀行來講,千方百計降低營運成本是其免遭市場淘汰,實現自身跨越式發展的必由之路。為此,筆者認為,中小銀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加強成本控制,建立成本管理的理念。成本控制是中小銀行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中小銀行應將成本管理的理念滲透到每一個業務環節,在流程活動和服務場景的設計之前,要對投入産出效益進行有效的數據預測分析。同時,中小銀行要建立內部服務定價機制,將業務辦理過程中,每個流程和每個作業活動和系統運作所産生的成本都分攤到該筆業務中,提升營運精細化的管理能力。

第二,優化流程,實行標準化作業。中小銀行應該充分利用自身管理級數較少,易於集中管理的優勢,積極優化零售審批業務流程、後臺處理流程,建立標準化作業流程體系,將現行的作業方法的每一操作程式進行分解、優化,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各類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同時,中小銀行可將非關鍵環節進行適當外包,集中人力、物力打造自身的優勢産品和核心競爭力。

第三,加強高新技術的運用,整合行銷渠道。中小銀行要充分借鑒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模式,更加重視客戶體驗,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的技術對腹地內的ATM機進行科學合理配置;積極拓展網上銀行業務,擴大線上交易的品種,實現線上線下的有效結合,互相彌補,降低行銷成本。

評 論

中國經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