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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爾學會研究員:世界應學會適應中國節奏

發佈時間: 2015-02-12 10:31:22    來源: 中國網    作者: 張敬偉    責任編輯: 張林

張敬偉 察哈爾學會研究員

中新網北京2月10日電,全球最大的手機晶片廠商之一美國高通公司10日宣佈,將向中國官方支付60.88億元人民幣的(約合9.75億美元)反壟斷罰款,了結為期14個月的反壟斷調查。

中國發改委當日證實了上述消息。高通方面雖然對調查結果感到失望,但稱不會挑戰這一結果,並對發改委評估並批准其整改計劃感到滿意。中國反壟斷法實施6年來,相關法律條文並非只是“紙上談兵”,亦有法治實踐。但是,像去年那樣密集地指向電腦面板、知名汽車品牌的反壟斷集中行動,卻是絕無僅有。而且,反壟斷亮劍目標,又多為跨國洋品牌,因而引起海外輿論場的鼓噪--認為中國反壟斷是“排外”。

但這一説法經不起推敲。正如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所言,反壟斷法實施以來,被調查對象既有本國企業也有外國企業,因而不存在所謂的排外。此外,從去年發改委反壟斷局對多起反壟斷案件開出的17.7億元人民幣罰單看,無論是知名進口汽車品牌,還是日本汽車零部件企業,還是浙江的本地企業,他們對調查結果一概認罰,包括這次被開出最高罰單的高通公司。這意味著,這些企業在中國市場是否存在壟斷行為,其實心知肚明。這也反證中國反壟斷調查的程式正當性和結果正義性。海外輿論場或機構的“排外”説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更能説明問題的是,無論是日本汽車零部件企業還是美國高通公司,中國啟動對其反壟斷調查,也不是空虛來風,而是由於日本和美國相關企業“內訌”向中國反壟斷部門舉報而為。

舉報者或有市場壟斷行為,但因為舉報有功可以減輕或免於處罰。但是被舉報者,如果不是“自首”或主動接受調查,就可能導致天價罰單情事。在美歐日韓等市場,像蘋果、微軟、三星這樣的大佬級跨國企業,都曾經在本國或其他市場接受過反壟斷調查,甚至被多次課以天價罰金。這符合全球化的邏輯,越是具有市場影響力的跨國企業,越是容易碰觸市場壟斷的底線,越容易被相關市場啟動反壟斷調查。這既是對跨國企業無序擴張市場或賺取壟斷利潤的棒喝,也有利於維繫市場多元化和確保市場主體自由競爭。

因而,對跨國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只要是依據市場法制原則,反壟斷的法治實踐就值得肯定,不管這樣的反壟斷調查是由美歐世界發起,還是由新興市場啟動。若因為是中國對跨國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相關機構和輿論就認為是“排外”,這樣的評判不僅不客觀,而且也背離了全球化精神。須知,中國是近30年來全球化的受益者和最大的開放市場,跨國企業紛紛深耕中國市場。由於中國的法治進程滯後,以往這些跨國企業的市場壟斷行為因為“無法可依”而盡享不當的法外壟斷之利。也可以説,這些企業不敢西方世界壟斷,在中國市場卻是大行其道。説的嚴重一些,這也算是跨國企業在中國的“原罪”。

有了反壟斷法,這些市場“原罪”必須消弭,而且這也是中國法治對接全球市場的有益實踐。全球化意義上的反壟斷正義應該是這樣的,無論在西方國家還是中國市場乃至全球範圍,所有企業的壟斷行為都要受到法治約束,使其沿著公平理性的市場軌道運作。

海外機構和輿論觀照中國的悖論在於,一方面認為中國市場缺乏規則意識和法治原則,因而並不認為中國屬於市場經濟。但是當中國依法依制對跨國企業實施全球普世意義上的依法監管時,又認為中國法治專門針對外國企業,批評中國市場監管“排外”。

當被調查者無一例外承認壟斷接受處罰之時,海外輿論和機構的“不平”聲音沒有任何意義。而且,高通在中國受罰,也啟發了歐美世界--據高通方面透露除了中國,公司也正在接受歐盟委員會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調查,原因是公司可能違反了歐洲和美國的反壟斷法。

從去年密集的反壟斷調查到高通接受天價罰款,意味著中國反壟斷調查已經進入市場和法治新常態。中國從規則的學習者到執行者,未來還會成為全球規則的制定者,世界應該學會適應中國的節奏。正如《紐約時報》9日刊文稱,對於那些在中國接受腐敗、壟斷行為和逃稅問題嚴格審查的跨國公司來説,這是一個時代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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