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報道,“現在有些審批,上面‘多頭多腦’,下面就會‘昏頭昏腦’。”----李克強總理在2月6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用這樣生動的比喻,形象地説明瞭一些行政審批的繁瑣。他還提到,到基層調研時,各方反映問題突出的,是目前在投資創業過程中,前置審批太多、時間太長。想加快速度?也行,走“綠色通道”!但要打通所謂的“私人關係”,或者乾脆要加錢!地方的同志根本不知道為什麼這些部門也來審批,都被搞“暈”了!。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改革政府投資管理方式和轉變職能的措施。會議確定,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加快建設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橫向聯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等部門,縱向貫通各級政府,推進網上受理、辦理、監管“一條龍”服務,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過去是串聯審批,需要審批環節一環緊扣一環地按順序辦理,中間任何一環稍有不順,就會影響進程。改為並聯審批,可以使得審批速度加快,同步辦理,沒有先後順序,可以大大減少審批所需要的時間。
過去中石油審批西氣東輸一個線型項目,跨越的地域比較廣,最後完成審批文件1000多件,蓋章1000多個、用了4年時間才完成。由串聯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後,原來極端情況下可能要1000天的審批時間,會縮短到20天辦完。並聯審批大大便利了投資創業。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行政學研究室研究員贠傑説,這鞏固了行政審批改革的成果。
贠傑:這和我們國家現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方向是一致的,就是要推進行政審批的規範化、高效化和透明化。以前的行政審批,更多在高效化上做文章,也就是在精簡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化,現在提出運用網際網路等手段來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它的作用有哪些呢?一方面就是把我們的前期高效化的程度進一步制度化,另一方面推進了行政審批制度的公開和透明。也就是可以進一步在技術上來推進行政審批的高效化,同時進一步引入媒體和公眾的監督力量,使行政審批改革的成果更加穩固。
贠傑認為,除了並聯審批的技術手段,還需要精簡和減少審批,通過技術加制度雙輪驅動,才能使行政審批改革繼續深化。
贠傑:精簡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現在改革大方向,現在除了提高效率、公開化和透明化之外,我覺得在制度改革上可進一步的做文章。改革更多是根據現在這種時期作出的一些調整,要把這些調整制度化,需要我們在法律法規方面作出進一步改革。現在行政審批的很多職能是由國務院法規和部門規章來規範的,如果不在法律法規上作出調整,那現在很多的改革措施,精簡的行政審批事項很可能會反彈。所以,我們在提高高效化和公開透明化的時候,要在制度上,特別在法規上作出進一步規範,讓現在的改革成果能夠持久化。
今年初李克強總理在廣東自貿區南沙片區考察時,當地負責人展示了一張長達4米、全流程耗時近800天的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圖。在2月6日的常務會議上,李克強重提這張“萬里審批圖”時,感嘆萬分。他説“那個流程圖,看得都頭疼啊!不光中央政府的前置審批,市一級、縣一級也都有很多前置審批,而且沒有時間限制。”如今建立部門和地方協同聯動的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制度,把“萬里審批圖”送入歷史,這項改革將會激發出怎麼的市場活力?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現在建立部門和地方協同聯動的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制度,多個部門同時審批,同步辦理,沒有先後順序。這樣的簡政放權是不是會很好地促進投資、帶動創業?將會激發什麼樣的市場活力?
汪玉凱:國務院最近在這方面改革力度非常大,國務院發的文件提出五種辦理叫一口式受理,然後網上辦理、限時辦理、透明辦理、規範辦理,而且圍繞這五個辦理制訂了一系列嚴格的流程,包括監督舉措。這些所有的舉動都是為了解放對投資過多的前置審批和更多的關卡,能夠給市場給社會提供更多的機會,釋放更多的活力。這個舉動將是下一步行政改革和簡政放權的改革過程中非常重要的領域。也只有通過這樣的改革,才能讓企業讓創業者能夠真正感受到政府簡政放權以後帶來的成效,帶來非常便利的好處。如果不能解決問題最後一公里問題,我們很多改革是很難以真正落到實處的。
經濟之聲:李克強總理要求,要實施項目審批限時辦結、建設進度資訊線上備案、監管結果年度報告制度。指出什麼項目需要多長時間都要列清楚,使之成為各地規章的“硬性要求”!不符合規定就打回去,符合規定就抓緊通過,別拖著。提高審批透明度是不是可以有效地防止權力尋租?
汪玉凱:限時辦理就是要根據不同的投資審批項目,它應具備的時間長度,作出嚴格的限制,哪些項目在一天內辦完、兩天內辦完、三天沒辦完。如果延時和超時的,那就適度理解認可了。這可以倒逼政府的工作作風,要保障為投資者提供高效透明公正的審批服務。通過這一改革以後,不僅僅可以改變政府的工作作風,提高辦事公開性透明度,而且能夠對企業、對創業者、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方便。
經濟之聲: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要加強線上監測、項目稽察等監督執法和資訊公開,設立“異常信用記錄”和“黑名單”,為守信者開設服務快速通道,對失信者採取聯合懲戒措施。該如何做到“制度+技術”?難點在哪?如何克服?
汪玉凱:這是我們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後所面臨得一些問題。通過這幾年大量簡政放權,取消下放行政審批,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保證不出現混亂,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就是擺在政府管理面前的大問題。現在的一個基本思路,國務院同時通過了一個企業資訊公示條例,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構建了一個企業信用的結構框架和資訊化的品牌,通過這兩種方式加強對事中事後的監管,特別對一些失信企業的監管。比如這個企業資訊公示條例,雖然不進行聯審了,但是企業要不斷向社會公佈資訊,規定的資訊必須公佈,如果發現有虛假資訊,就把它打入黑名單,它也會在貸款在經營方面會寸步難行。第二,推動這一資訊化平臺,不斷對企業的公信力和運作進行監測,也保證行政審批下放以後,在前置性審批被取消以後,企業能正常的運作。所以,從這兩個層面和兩個原則來加強對企業公信的監督,既保障社會公眾的利益,也保障投資者企業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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