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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戰略新興産業板,別讓下一個阿裏赴美上市

發佈時間: 2014-10-29 09:29:40    來源: 中國網    作者: 張林    責任編輯: 張林

10月28日上午,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發佈《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探討和政策建議》研究報告,提出應該在證券交易所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對戰略新興産業公司適當放寬上市要求,將好的投資機會留給國人。

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研究所負責人魏剛,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研究所所長助理曾剛,新時代信託副總邊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王文、行業研究部主任趙亞赟、合作研究部副主任劉英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鄭挺穎等出席發佈會。

阿里巴巴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再一次讓國內投資者痛心疾首,一個老問題又被提到了桌面——為什麼萬人追捧的潛力股大部分都去海外上市?當前的資本市場顯然層次不夠,不能滿足一些戰略新興産業的企業融資要求。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號召,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經過數月研究,正式推出《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探討和政策建議》報告。

報告認為,證券市場支援戰略新興産業已經成為很多國家的國策。雖然我國政府早已明確支援發展戰略新興産業,但由於現有市場體制和發行上市體制還不完善,以阿里巴巴、百度為代表的很多優質戰略新興産業公司被迫到海外上市,在一定程度上使本土資本市場面臨空心化和邊緣化的危險。

報告提出,中國應專門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打造為我國經濟轉型升級量身定做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真正做到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戰略新興産業板的設立,不僅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集聚效應,積極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效推動産業轉型升級與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而且,還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引擎作用,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報告從企業、法律和制度三方面進行設立戰略新興産業板的可行性分析:企業方面,目前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能滿足戰略性新興産業融資需求,而戰略新興産業板上市資源豐富,海外上市公司也期盼回歸。法律方面,《證券法》未對證券交易板塊的設立作出限制,證券交易板塊的設立已有相對成熟的實現路徑,《證券法》為差異化的板塊設計預留了制度空間。制度方面,市場基礎性制度不斷完善,投資者基礎發生結構性變化,另外還有充分的海外經驗可以借鑒來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戰略新興産業板是為能改變傳統經濟運作方式,對我國經濟持續穩健增長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新興産業企業提供服務的市場。資本市場要為戰略性新興産業提供“主動一站式服務”,報告提出兩種具體選項安排:一是將戰略新興産業板作為主機板藍籌股市場的孵化器,二是始終保持戰略新興産業板的鮮明特色。

關於戰略性新興産業的主要特點,報告認為,在擬上市公司産業屬性上,戰略性新興産業以及依託其上的其他新業態企業,與主機板市場形成差異化發展。在企業發展階段上,注重處於快速成長、跨越發展階段的企業,與創業板市場形成錯位發展。在市場創新與包容性上,創新能力更強,市場化程度更高,容納不同類型的戰略新興企業。

當代最著名的經濟學巨匠之一熊彼特指出,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同時他強調“只要發明還沒有得到實際上的應用,那麼在經濟上就是不起作用的”,而戰略新興産業就是把發明實際應用。報告提出,只有建立一套能夠良性迴圈的戰略新興産業——金融産業鏈,才能讓中國經濟長期充滿活力,為實現中國夢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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