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人文經濟值得重視
【光明論壇】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明確提出:“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為總抓手”,不斷“提升鄉村産業發展水準、鄉村建設水準、鄉村治理水準”,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人文經濟學作為一種新發展範式,對於新征程上如何進一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了富有啟發的理論視角和方法借鑒。
産業振興是鄉村全面振興的物質基礎,傳統農業往往局限于初級農産品的生産與銷售,處於價值鏈底端,農産品的文化價值沒有得到充分挖掘。人文經濟學主張在經濟活動中注入人文內涵,賦予農業生産以美學價值、情感價值和體驗價值。要深入挖掘農林牧漁的文化價值,講好“土特産”背後的歷史故事、展現其人文情懷。通過品牌塑造、創意設計和場景營造,將單純的“賣農品”轉化為“賣風景”“賣鄉愁”“賣文化”,實現從“農産品經濟”向“意義品經濟”的躍升,以“産業文化化”拓展鄉村經濟的價值鏈,提高農業的附加值和競爭力,實現“産業興”與“農民富”、“富口袋”與“富腦袋”有機統一。
人的發展既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出發點,也是鄉村全面振興的落腳點。人文經濟學以“現實的個人”及其發展需要的滿足為出發點,推動社會發展理論的核心議題從“資源優化配置”轉向“人的全面發展”,“人文經濟學”中的“人文”,是源於中華文明“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傳統。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應注重以人文情懷促進人才振興。一方面培育和激發土生土長“鄉里人”投身鄉村、建設鄉村的熱情,聚焦實際需求實施專項人才培養工程,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和鄉村産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推進鄉村工匠培育工程,培養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培養一支願意留在鄉村、建設鄉村的“土專家”“田秀才”主力軍隊伍;另一方面打好“鄉情牌”,引進和外聘一批“家鄉人”,壯大鄉村全面振興隊伍。除此之外,還應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構建“近悅遠來”的人才生態,營造一種尊重知識、尊重創造、包容多元的鄉村人文生態,吸引新鄉賢、大學生、退役軍人、科技人員等返鄉入鄉幹事創業,讓各類人才在鄉村不僅能獲得自我實現的舞臺,更能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園,形成人才與鄉村相互成就的生動局面。
鄉村有著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民俗技藝和古建遺存,這些不僅是歷史的見證,更是人文經濟學視野下的現實生産力要素。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應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文化與産業互動,將這些鄉村“沉睡”的文化資源活化和轉化,鼓勵發展鄉村手工藝、民俗演藝、研學旅遊等新業態,實施傳統工藝振興工程,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傳承,強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推進中國傳統節日振興,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動形成向上向善的鄉村道德風尚,增強鄉村文化影響力;實施文化産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鄉村,培育和壯大鄉村文化産業,推動“鄉村文化産業化”和“鄉村産業文化化”融合發展,走出一條具有鮮明地域特色和文化辨識度的鄉村振興之路。
綠色發展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底色。人文經濟學秉持“天人合一”的發展觀念,倡導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應堅持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做到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一是堅守生態底線,嚴控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産業,留住“綠水青山”;二是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人居環境整治,保護好“綠水青山”;三是依託綠水青山發展生態農業,發展綠色高效種養業,深化農文旅融合,發展“小而美”綠色文旅業態,用好“綠水青山”,實現綠色生産、綠色生活、綠色發展的有機統一。
組織振興是鄉村全面振興的保障支撐,人文經濟學強調“共治共用、以民為本”。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基層組織應發揮文化和人文要素對化解矛盾、完善鄉村治理的作用。強化黨建引領,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設矛盾協商共解文化,搭建“黨組織+村委會+村民代表+社會組織”共治平臺;健全民主協商機制,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治理決策貼合民意,建設平安法治鄉村;聚焦教育、醫療、養老等剛需,優化公共服務配置,推進城鄉均等化,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以文化治理效能提升村民歸屬感與幸福感。
鄉村全面振興,是一項關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基礎工程。人文經濟學為我們提供的不僅是一種理論視角,更是一種致力於“人—文化—經濟”協同演進的方法。通過系統性的理念更新與路徑探索,我們方能在中國式現代化的偉大征程中,守護好鄉土中國的“根”與“魂”,不斷繪就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時代畫卷。
(作者:魯明川,係浙大城市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