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面領導”看中國共産黨領導力

發佈時間:2018-08-20 10:01:10  |  來源:北京日報  |  作者:李君如  |  責任編輯:申罡

黨的十九大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今天研究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必須把這一問題放到“黨的全面領導”視閾下去思考和探索。這是一個全新的課題,一個需要長期研究的課題。這裡,只是提出這個問題,並建議在歷史和現實的結合下展開深入的研究。

從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談起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根據十九大的戰略部署通過的《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以及相配套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強調要“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今天研究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最好的研究案例,就是正在進行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這裡,我們要研究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黨中央強調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不是別的,就是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第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之所以會成為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首先是由我們的制度特點所決定的。如果要對中外制度進行比較,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什麼特點,那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就是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中,這是第一條。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是貫徹和落實這一基本方略的重大舉措。

第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之所以會成為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從根本上説,是因為新時代的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出現了新的變化。黨的十九大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就決定了我們當前和今後的工作方向:一是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二是解決發展不充分問題;三是滿足13億多中國人民更高水準的物質文化需要;四是滿足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必須由黨來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比如,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中國最大的“不平衡”是城鄉發展的不平衡,中國最大的“不充分”是農村特別是邊遠鄉村和山區發展的不充分。2017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是36396元,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是13432元。到2017年,農村地區還有貧困人口3046萬人。這就不僅需要完善市場經濟,加快城鄉特別是農村發展,更要加大宏觀調控的力度,特別是需要中國共産黨通過全面領導來協調中央和地方、城市和鄉村、地區和地區等各方力量來支援鄉村振興,加大農村精準扶貧、深度脫貧力度。在中國,能夠統籌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的唯一力量,就是中國共産黨。可以這樣説,沒有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和協調,單靠農村的自我奮鬥,單靠市場經濟的力量,這樣複雜的問題是根本解決不了的。

第三,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之所以會成為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同時是因為作為政治上層建築的黨和國家機構,必須適應社會生産力的進步,必須適應經濟基礎變動的新情況。經過40年改革開放,我國社會生産力顯著發展,經濟基礎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特別是資訊化造就的巨大生産力已經把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貫通,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結構已經形成。為適應並推進這樣的社會生産力和經濟基礎發展的要求,黨中央已經確立了“五位一體”的工作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已經確立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改革要求。但是,我們在一些領域的工作常常遇到部門利益的藩籬、多頭管理的制約、上下事權的不協調,政策落不實、工作推不動、局面打不開等情況。這就是黨中央在《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指出的兩個“還不完全適應”:當前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要解決這兩個“還不完全適應”的問題,就必須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全面領導。因此,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成為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不是偶然的,而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

第四,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之所以會成為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還因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要有長遠的體制機制安排。黨的十九大的一個亮點,就是作出了一個長遠的戰略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21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黨和國家的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目前存在的職責缺位和效能低下等突出問題,明顯還不適應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要求,迫切需要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過程中形成能夠適應中國長遠發展的體制機制。

第五,應該看到,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僅是這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核心問題,而且是實現這場偉大變革的根本保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屬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範疇,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部門已經進行了4次機構改革,國務院部門進行了7次機構改革。這一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涉及黨、人大、政府、政協、司法、事業單位、群團、社會組織以及跨軍地等眾多方面,涉及部門之多、職能調整之大、影響面之廣,可謂“前所未有”。要順利完成這樣的改革,必須有黨的強有力的全面領導。

這裡,必須澄清的是,黨中央的這一舉措和鄧小平當年關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致的。鄧小平1980年8月18日提出黨和國家制度改革的構想時,明確指出:“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他還説:“在中國這樣的大國,要把幾億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統一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沒有一個由具有高度覺悟性、紀律性和自我犧牲精神的黨員組成的能夠真正代表和團結人民群眾的黨,沒有這樣一個黨的統一領導,是不可能設想的,那就只會四分五裂、一事無成。這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奮鬥實踐中深刻認識到的真理。”

從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的“全面領導”看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

關於“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的內涵和外延,黨的文獻早有論述。如:“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懂得了“黨的領導”是什麼,也就懂得了“黨的領導力”是什麼。

我們注意到,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視閾下的領導力,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一是制度運作力。由於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本質的特徵、最大的優勢,因此,我們講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或全面領導力,歸根到底,講的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運作力。堅持這個制度、運作好這個制度和提升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是一個問題的兩面。或者説,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運作力。制度運作得好,領導力就強;反之,領導力就弱。

二是戰略決策力。擅長戰略思考、戰略決策,是中國共産黨人的特點和優點。由於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首先體現在對黨和國家的發展進行戰略決策,包括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等。因此,我們講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或全面領導力,從根本上説,講的就是中國共産黨的戰略決策力。

三是社會動員力。由於中國共産黨不僅是一個執政黨,而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不僅要派出一批幹部去執政,而且要通過黨自己的組織系統和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系統,動員全黨的力量,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齊心協力來實現黨提出的綱領、路線和方針政策。這種社會動員力是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或全面領導力的重要特點。

四是資源配置力。中國共産黨不僅擅長社會動員,而且擅長資源配置。如在人才資源問題上,中國共産黨堅持廣攬英才,凝聚人才,重視發揮人才的長處,使之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五是統籌協調力。過去40年改革開放,我們圍繞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以“分權”為重點,經過黨政職能分開、政企分開、政社分開,分出了執政黨、政權 (包括政府) 、市場 (包括企業) 、社會 (包括社會組織等) 四個元素。現在的任務是在“分”的基礎上把這四個元素整合為一個符合中國基本國情的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這是一個由執政黨——中國共産黨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政權機構 (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府等) 、市場 (包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 、社會 (包括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三個元素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規範要求,各司其職而又相互支援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這個治理體系和西方的最大區別,是中國共産黨在國家治理中要發揮全面領導作用。中國共産黨通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這種新的領導方式,協調同級各級組織,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這一國家治理體系,既不同於原來的全能型國家治理體系,又不同於自由放任型或現代威權型國家治理體系,而是一個民主集中型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由此也決定了統籌協調力是中國共産黨全面領導力的重要體現。

六是組織保障力。中國共産黨章程就強調每一個黨員都要編入一個黨支部,既接受組織教育,又接受組織監督。健全的組織力,從來都是中國共産黨的優勢。在改革開放中曾經出現過渙散黨的組織以致政治生態惡化等嚴重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凈化政治生態,以政治建設統領組織建設,增強了黨的組織性和組織力。這種組織力,既是中國共産黨實現領導力的基本保證,更是中國共産黨領導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研究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力,不能離開對中國共産黨的組織保障力的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在這裡提出討論的六個方面的領導力,是黨的全面領導視閾下的主要領導力。這六個領導力只是一種探索,而不是定論。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提升黨的全面領導力

應該看到,在我們要建構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黨的全面領導是不同於過去那種以高度集權的方式對政權、市場、社會實行的“包辦一切”的領導。這是一種全新的領導體制。對於我們來講也是一個全新的研究課題。為此,就要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大領導原則。

第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黨的全面領導。中國共産黨在這裡是作為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來領導的,執行的是人民的意志。也就是説,這種“全面領導”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的授權。當然,廣大領導幹部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權力觀,也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一要懂得“權為民所賦”,二要堅持“權為民所用”。

第二,堅持以法治為基礎的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之所以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作為“姊妹篇”來對待,就是認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應該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緊密結合、內在統一的。包括中國共産黨自身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僅在領導的行為上要“依法”,對領導及其行為的監督也要“依法”。換言之,我們所講的全面領導就是全面依法領導。

第三,堅持以德治為保障的黨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認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因此,他一再強調,“依法治國”要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治國理政思想。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時候,也要把“法治”和“德治”結合起來,尤其要在全黨首先在領導幹部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這樣説,領導的權力越大,對領導幹部的道德約束也要越大,這樣才能確保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四,堅持以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運作機制的黨的全面領導。歷史告訴我們,黨委包辦一切的領導是錯誤的,削弱甚至放棄黨的領導也是完全錯誤的。因此,我們在改革開放實踐中形成了黨委在同級機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原則和領導機制。這是我們既可以對政權 (包括人大和政府等) 、市場 (包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 、社會 (包括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實行全面領導,而又不走過去“包辦一切”領導體制老路的最佳選擇。

第五,堅持以黨的自我革命來保證正確方向的黨的全面領導。中國共産黨是一個具有偉大革命精神的黨,今天,中國共産黨清醒地認識到,我們不僅要領導人民進行偉大的社會革命,還要進行偉大的自我革命,自覺地革自己身上污泥濁水的“命”。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中國共産黨要進行“自我革命”的思想,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也是確保黨在實行全面領導時防止公權私用等腐敗現象的蔓延、始終堅持正確用權方向的有力舉措。

我們始終認為,能否充分發揮我們制度的優勢,關鍵取決於我們的執政黨中國共産黨能否始終保持自己的先進性。值得慶倖的是,中國共産黨是一個具有自我革新精神、自我凈化功能的黨,能夠主動適應實踐和時代的變化,不斷與時俱進。那些妄圖唱衰中國的人,看不到中國共産黨特質和優點,一葉障目,必定得不出正確的結論。因此,我們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時,必須始終不渝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理念,以保持黨的先進性來增強對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提高黨的領導力,有效地實施黨對國家和經濟社會的全面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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