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認識黨紀嚴於國法的必然性

發佈時間: 2017-03-17 08:36:25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馬海明  |  責任編輯: 毅鷗

    ——黨員是有更高政治覺悟的先鋒模範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黨紀嚴於國法,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但也有黨員幹部對此認識模糊,認為自己只要遵守國家法律就夠了。這是一些黨員幹部在不知不覺中違反黨規黨紀的重要原因。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使廣大黨員幹部深刻認識黨紀嚴於國法的必然性,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黨紀嚴於國法是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題中應有之義。國家法律明確了所有公民的行為底線。黨員作為公民,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模範遵守國家法律。但是,黨員不是普通公民。《中國共産黨章程》指出,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作為先鋒隊的一員,黨員是有著更高政治覺悟和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需要處處發揮先鋒模範作用。這就決定了黨規黨紀對黨員幹部的要求高於法律對公民的要求;黨員幹部不僅要遵守國家法律,還要遵守比國家法律標準更高、要求更嚴的黨規黨紀。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實際上就是在國家法律之前布設一道更嚴的黨規黨紀防線,為黨員幹部設定更高的標準。對黨員幹部來説,僅僅做到遵守國家法律是不夠的,還要自覺接受黨規黨紀的約束,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

黨紀嚴於國法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全面從嚴治黨,基礎是“全面”,關鍵是“從嚴”。從嚴體現在各個方面,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黨紀嚴於國法。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黨規黨紀可以對一些國家法律尚未規定或者不可能規定的空白點作出嚴格規定,以此約束黨員幹部的行為,使我們黨始終保持組織嚴密、紀律嚴明這一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例如,一般公民出入私人會所,法律並不會干涉。但如果黨員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就會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還會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再如,一般公民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只要沒有違法,法律就無法予以處罰。但如果黨員幹部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就要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新形勢下,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必須把制度的籠子紮緊。把黨規黨紀立在法律的前面、嚴在法律的前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體現,更是解決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松、失之於軟問題的有效舉措。

黨紀嚴於國法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制度保障。先進性和純潔性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也是我們黨始終得到人民群眾擁護支援的根本原因。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是一勞永逸的,過去先進和純潔並不代表永遠先進和純潔。當前,我們黨正面臨“四大考驗”,需要克服“四種危險”。要有效應對各種考驗和危險,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行為作鬥爭,關鍵是要強化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要把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堅持制度治黨,關鍵就是完善黨規黨紀,讓黨員幹部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黨規黨紀祛病療傷、激濁揚清。《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等,對黨員幹部行為規範的要求遠高於法律對公民的要求。正是依靠黨規黨紀的嚴格要求,我們黨才能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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