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

發佈時間: 2016-07-27 09:31:37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楊德山  |  責任編輯: 蔣新宇

從某種意義上説,黨的全部工作可以分為“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兩大類,前者是後者的價值目標,後者是前者的根本保證,二者有機統一。但在實際工作中,如何正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是長期困擾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重大問題。習近平同志強調:“堅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大局看問題,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這一重要論斷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為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處理好“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二者關係明確了方向和思路,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特色。

現實意義:抓住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果斷結束以階級鬥爭為綱,作出把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戰略決策之後,黨建工作也隨之發生了深刻變化:工作內容始終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展開,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空頭政治”問題;黨內政治生活不斷走向民主、團結、有序;黨組織的構建和運作朝著系統化、規範化方向發展;幹部隊伍建設依照“德才兼備”原則和“四化”方針進行;作風建設在方式方法的不斷創新中整體保持良好勢頭;等等。這些變化保證了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的成就。

但應該看到,一個時期以來,黨建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理想信念教育有所弱化,黨員幹部脫離群眾的危險日益增加,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不夠與集中不夠並存,選人用人標準在貫徹執行過程中存在片面化、簡單化現象,一些基層黨建工作存在活動娛樂化、內容空洞化等傾向……凡此種種,都表明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現狀與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還存在不協調之處。這些突出問題之所以長期存在並得不到有效解決,原因多種多樣,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少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幹部沒有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虛”和“實”之間選擇“實”。一些領導幹部認為,抓發展“實”,抓黨建“虛”,抓黨建上級看不見、群眾摸不著,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幾次會、走一下形式就可以了,沒必要在黨建工作上投入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二是在“寬”和“嚴”之間選擇“寬”。一些領導幹部將發展經濟與從嚴治黨對立起來,認為認真抓黨建會束縛自己和其他幹部的手腳,導致工作活力下降,不但影響經濟發展,甚至還會影響自己的選票。因此,在抓黨建到底是“寬”還是“嚴”的問題上選擇了“寬”。説到底,一些領導幹部不想、不敢嚴抓黨建工作的思想根源還是個人私心雜念在作祟——把個人的升遷放在第一位,沒有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大局看問題。對於這些從個人利益出發,忽視、輕視黨建工作已經和必將造成的嚴重危害,習近平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我們黨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績又有什麼意義呢?”

對於如何才能抓好黨建工作,人們在思考應對之策時常常將“領導重視”放在首位。但領導要重視到什麼程度?達到這種程度需要哪些基本條件?習近平同志提出的“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這一重要論斷以及相關的原則要求,明確回答了這一問題,對於解決一些領導幹部不重視黨建工作的問題可謂對症下藥,也抓住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

理論價值: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尤其是列寧對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建設留下了許多寶貴思想,有些思想對於今天加強黨的建設仍有重要指導意義,但他們並沒有專門闡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關係。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毛澤東同志發展了列寧的建黨學説,初步涉及“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關係問題。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同志就認為只有搞好黨的建設,才能搞好黨的領導,才能戰勝敵人。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同志在探索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過程中繼續這一邏輯,強調:“我們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以利於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較易於克服困難,較快地建設我國的現代工業和現代農業,黨和國家較為鞏固,較為能夠經受風險。”這實際上闡述的就是“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的關係問題。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同志反覆強調“沒有黨的領導,就沒有現代中國的一切”,主張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努力改善黨的領導,提出了“把我們黨建設成為有戰鬥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核心”的建黨目標。他要求“全黨都下這個決心”辦好黨建這件事,尤其是“常委會的同志要聚精會神地抓黨的建設”。只有抓好黨的建設,才能堅持好黨的領導,才能完成好黨的歷史使命。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進一步統籌“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工作佈局,突出“執政能力建設”在二者之間的連接作用,即“黨的建設”的目標是“把黨建設成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更加堅強的領導核心”。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續這一思路,從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準的目標出發,提出要“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準和執政水準、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特別是新世紀初,我們黨將“執政能力建設”與黨所領導的各項事業直接對應,提出了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五方面能力建設的目標和要求。

由此可見,我們黨在探索“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之間關係的過程中,一直保持著繼承和創新的統一。但究竟如何處理好二者關係,黨建基本理論還沒有進行深入闡述。習近平同志提出“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重要論斷以及相關的原則要求,對這一問題作出了科學回答。抓好黨建既然是“最大的政績”,那就必須放在首要位置。事實的確如此。如果“黨的建設”抓不好,黨弱了、散了、垮了,“黨的領導”又怎麼可能實現?“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這一重要論斷,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黨的建設”工作的主體——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尤其是黨委(黨組)書記,要求他們從愛黨憂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出發,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時間,採取更多切實可行的方法,以抓“最大政績”的勁頭,把黨建設成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更好地完成執政使命。對於黨委(黨組)書記來説,不能簡單地把經濟發展作為目的、把黨的建設作為手段,認為經濟發展才是真正的政績。實際上,抓好黨建才是最大的政績。另一方面,這一重要論斷的提出也深化了我們對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建基本規律的認識,即黨的建設不但必須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為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提供政治和組織保障,而且要更加主動自覺地把握和引領時代潮流,實現從“適應”到“引領”的轉變。只有這樣,我們黨才能主動地而不是被動地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確保我們黨在世界形勢深刻變化的歷史進程中始終走在時代前列。顯然,習近平同志提出“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重要論斷以及相關的原則要求,進一步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

實踐指導:既有原則要求又有制度安排

一些領導幹部沒有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來抓,除了認識有偏誤之外,也與黨內相關制度設計缺失有關。比如,黨章只是對基層黨組織抓黨建作出規定,對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黨組)抓黨的建設並無專門要求。1996年印發的《中國共産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在全委會、常委會的“職責”中只是提及對本地區黨的自身建設“經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且列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工作之後,並沒有顯示出它的特別重要之處。這些制度設計上的缺失,使抓好黨建工作往往難以真正落到實處。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這些情況發生了根本改變。

習近平同志不但提出了“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重要論斷,而且提出了相應的原則要求:各級黨委要把從嚴治黨責任承擔好、落實好,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堅決防止“一手硬、一手軟”。他還強調:對各級各部門黨組織負責人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的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考核其他黨員領導幹部工作也要加大這方面的權重。提出“從嚴治黨責任”、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這對真正抓好黨建工作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導向作用,可以使領導幹部對黨建工作真正重視起來。

“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要真正落到實處,除了要有原則要求,還要有制度安排。2015年12月開始施行的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對各級地方黨委如何抓好黨建作出了具體規定,是黨中央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舉措。按照新的制度安排,黨的地方委員會必須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記必須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常委會應當定期研究黨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會和上一級黨委專題報告1次抓黨建工作情況;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實行市、縣兩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完善黨建工作考核綜合評價體系;等等。這些制度安排,體現的正是習近平同志“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思想,使黨的建設工作有了制度依據和可靠保障,對於確保黨建工作各項部署真正落到實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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