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上海代表團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樊蕓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建議:“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像趙薇割韭菜,賺了幾十個億,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有的所謂經濟學人,拿著上市公司幾百萬收入,為東家站臺,瞎説、胡説、忽悠,就是為了“出貨”,有的人一年收入能有1500萬,簡直就是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