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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副省長:促進金融資源與科技資源有效對接

發佈時間: 2015-05-11 10:52:43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陳雲賢  |  責任編輯: 毅鷗

陳雲賢 廣東省副省長

當今時代,只有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配置,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實現金融資源與科技資源有效對接和産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協同發展,才能提升自主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堅實保障。

加強頂層設計,形成政策合力。近年來,各地出臺了許多金融科技扶持政策,但仍未有效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問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政策協同性差。應加強頂層設計,由金融、科技部門牽頭,把分散在各部門、各行業的金融科技扶持政策整合起來,建立統籌協調、系統完備的金融科技扶持政策體系,進一步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財政扶持資金和金融支援資源的配置效率。應整合金融、科技、經信、財政、稅收、環保等部門的力量和資源,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建立高效融資機制,加強直接融資支援。把握我國資産證券化進程加快與全球金融資源向亞洲轉移的機遇,在資本市場創新方面大膽探索,發展適合科技型企業需要的交易品種和融資模式,建立區域股權交易市場與“新三板”間的轉板機制。將上市公司發展與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骨幹企業結合起來,支援主業突出、競爭優勢明顯的上市科技企業開展兼併收購。發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區域集優債、集合票據等新型債務融資工具,拓寬實體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加快發展創業風險基金、産業投資基金和擔保基金,進一步拓寬其資金來源。

改進科技經費使用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科技孵化園、孵化基金,將更多資金用於科技創新孵化。以設立創業引導基金、科技貸款風險準備金等方式撬動社會資金。整合相關科技創新類産業基金,用於投資科技型初創企業或團隊的種子基金、天使基金,同時拿出一定比例設立風險代償基金,促進銀行、擔保公司等機構提供科技創新融資服務。每年從地方財政科技投入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充實科技創新類産業基金,實現滾動運營和持續發展,並建立聯動機制,動員社會資金投入,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

創新發展金融組織及産品,提高金融服務水準。總結商業銀行設立科技支行經驗,探索組建科技銀行,服務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型企業。初創期企業可選擇貸款與股權融資相結合的方式向科技銀行長期融資,也可選擇通過科技型企業擔保風險基金模式進行擔保融資。對於成長期的企業,根據企業的投資週期和現金流情況“量體裁衣”,發放相匹配的貸款。以科技擔保風險基金為平臺,篩選、組織一批經營效益好、有市場前景的小微科技企業,通過擔保公司進行擔保或保險公司予以保險後,整體打包向銀行融資。鼓勵科技型企業開展智慧財産權證券化業務,以其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産權為基礎,通過重新包裝、信用評價以及信用增強,發行在市場上可流通的證券,實現智慧財産權證券化,讓智慧財産權所有者獲得更多資金支援。

推動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以“眾融”促進“眾創”。網際網路金融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形態,以交易成本低、服務效率高、覆蓋範圍廣的優勢,促進大眾化投融資。在網際網路時代,以“眾融”促進“眾創”,是金融創新促進科技創新的必然趨勢和方向。應加快制定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發展的具體意見,加強統籌規劃,引導網際網路金融加快創新、規範經營、健康發展。特別是從法律層面儘快界定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監管主體、業務範圍與交易規則等,保證網際網路融資行為的合規性和可控性。鼓勵發達地區大力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加強政策扶持,搶佔新一輪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先機。支援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發揮機動靈活的優勢,設計相應産品,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生命週期的不同階段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鼓勵開展股權眾籌、小額創業融資等業務,為小微企業和個人創業提供資金支援。

構建社會仲介服務平臺,營造良好融資環境。大力培育金融仲介服務市場。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科技資訊交流和共用平臺,及時發佈科技創新政策和銀行信貸政策。整合信用資訊平臺,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強化信用的社會影響力。針對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資産以無形資産為主、可用於抵押的有效資産少的特點,在發展産權交易所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無形資産交易制度,充分發揮其在資産評估、轉讓等方面的服務功能。培育高水準的科技成果鑒定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鼓勵支援科研院所、大學等研究機構參與金融仲介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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