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 國家創新與發展戰略研究會網路空間戰略研究中心主任
昨日,國家網信辦正式發佈《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整治和規範當前網際網路用戶的賬號名稱、頭像和簡介等註冊資訊中出現的違法和不良資訊。回顧1月13日依法永久關閉一批違法假冒網站、欄目和微信公眾賬號,1月21日聯合多部門啟動“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2月2日宣佈將加快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等。可以看到,開年以來,國家網信辦的確是“蠻拼”的。這些都是推進國家網路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堅實步伐。
網路新規值得肯定。一是內容覆蓋面廣,涉及在部落格、微網志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使用的所有賬號。二是充分尊重個性,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三是明確網際網路企業要承擔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舉報受理處置機制。
由此,筆者認為,新規做了該做的事,管了該管的人,既避免“孩子和臟水一起潑”的尷尬,也避免了“小偷和百姓一起抓”的困局。《規定》所打擊的都是不少人深惡痛絕的一些資訊,包括“黃賭毒”。同時出於國家安全考慮,打擊網路顛覆行為,從頭像到簡介禁止包含破壞民族團結和公然分裂國家資訊。為了網路空間的長遠健康發展,還專門打擊假冒欺騙窩點,包括假冒黨政機關誤導公眾、假冒媒體發佈虛假新聞等等。
在充分肯定之餘,我們也要看到網路空間法制化尚處於“事件驅動”和“責任驅動”的初級階段。我們迫切需要加緊推出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網路安全立法、網路安全審查制度等重要戰略和法律文本,並體現各個網際網路管理條例和規定之間的協同效果。
這其中,首先要清晰梳理“八類問題”:資訊基礎設施受制於人、民族網路安全産業落後、網路應急保障能力不足、網路泄密事件頻繁發生、網上謠言屢禁不止、網路恐怖活動猖獗、關鍵崗位管理不嚴、法律責任不夠明晰等突出問題。其次,要正確認識“五類矛盾”:開放包容與安全審查、個人隱私與網路監管、技術領先與法規滯後、網路認證與現實身份、綜合執法與跨界追責之間存在的矛盾。另外,要著力處理好“四大關係”,即網路空間法制化的長期性和階段性的關係、安全和發展的關係、權利和治理的關係、國內和國際的關係,確保實現國家網路空間利益最大化。
總之,我們要積極推動網路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建設,使網路空間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只有加緊完善網路空間的法制化,才能確保網路空間內經濟繁榮、文化昌盛、生態良好,加速實現網路強國的宏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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