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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高中債務危機緣于政府責任錯位

發佈時間: 2015-02-03 11:42:28  |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 熊丙奇  |  責任編輯: 毅鷗

   

    熊丙奇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要讓高中辦學擺脫困境,需要政府回歸本位,履行投入責任和依法監管責任,同時,實行教育民主決策,放權給學校自主辦學。

因工資卡被法院凍結,江蘇省邳州市的一些高中教師一年多無法正常領工資。據調查,當地不少學校為追求評星級,讓老師作擔保,舉債擴建校區,直至資金鏈斷裂,陷入困境。

高中債務危機問題不僅江蘇有。去年全國兩會上,民進中央《關於儘快化解普通高中債務的提案》中就提出,近年來各地普遍對高中學校進行了一定規模的擴建或遷建,大多數是通過舉債進行,債務規模已經超過了學校的償債能力。截至2010年底,普通高中債務總額達1600億元。

高中之所以陷入債務危機,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追求政績工程,盲目發展。江蘇曾有徵地建設“四星級高中”熱,其他地方則有“超級中學”建設熱,其基本模式都是學校借債後通過經營還債,這一熱潮至今仍未退燒。二是學校辦學缺乏民主管理。對於是否徵地擴建,學校老師本應有表達權、參與權、決策權,但很多高中的拆遷,根本就不聽教師意見,而是由政府和校領導決策,甚至用“飯碗”要挾教師給學校借款擔保。目前有的高中陷入嚴重債務困境,就是學校、教師為當初行政領導的盲目決策買單。

三是對教育錯誤決策缺乏追責機制。有的高中擴建之後校園閒置、負債沉重,這無疑是決策失誤,但決策者不但沒被追究責任,反倒由於政績工程顯著而獲得晉陞或提拔,這也鼓勵繼任者只顧眼前政績,不顧長遠發展。

化解高中債務危機,政府必鬚髮揮主導作用。作為公辦學校的舉辦者,政府部門本應保障其辦學經費,如果任由學校作為主體向銀行借債,就可能要繼續放任學校違規辦學或亂收費來還貸——這正是我國一些地方高中辦學亂象的根源所在。

同時,必須反思我國目前的教育管理和決策機制,切實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的改革。首先,應該在教育決策中,引入民主機制,不能僅由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拍板。在國外,一所學校要徵地擴建,不但須師生同意及有充分的財力保障,還要通過地方議會審議,因為擴建不僅事關學校、政府,也是所有公眾關注的事。這種決策機制,可以避免盲目拆建。

其次,學校辦學不應由政府部門的行政評價主導。“星級中學”“超級中學”之類的行政評價,重視的是校園面積、學生規模等,而非辦學品質,這導致辦學好大喜功,這類評價還把學校分為各種檔次、等級,不利於教育的多元、健康發展,是對地方教育生態的破壞。

從根本上説,高中債務危機是地方政府辦教育責任錯位的結果——政府應該保障的投入沒保障,不該介入的具體辦學和評價卻積極介入。要讓高中辦學擺脫困境,需要政府回歸本位,履行投入責任和依法監管責任,同時,實行教育民主決策,放權給學校自主辦學,並促進學校建立尊重教師意見、發揮教師和學生(家長)、社區人員參與學校辦學、管理的現代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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