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炳嘯(西北大學政治傳播研究所所長,西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
近來有學者認為“法治和人治的關係,就好比汽車大還是司機大”,意思是法治大不過人治。但在真實的邏輯關係上,法治和人治的關係,就好比交通規則與司機的關係。固然交通規則也是人制定出來的,可無論誰是司機,都必須無條件遵守,否則,就會淪為令人恐怖的“馬路殺手”。
還有人總愛追問“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在我看來,這也是一個偽命題,真問題是“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而一切權力都必須被關進制度的籠子中去,這一點毋庸置疑。在立法過程中,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而憲法和法律作為黨的意志與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一經生效就具有了至高無上性,凝結為“憲法法律至上”的依憲治國理念。這些問題本不複雜,不值得費心。但政治倫理問題,卻是現代化轉型的大時代人們為之糾結與徬徨的現實課題,值得我們深思與探究。
莎士比亞的名作《哈姆雷特》的故事幾乎婦孺皆知:哈姆雷特王子的叔父克勞狄斯謀害了老國王,繼承王位並娶了哈姆雷特王子的母親喬特魯德。老國王的鬼魂要求王子為自己復仇。在復仇中,哈姆雷特誤殺了情人的父親,導致情人精神崩潰墜湖溺死,而她的哥哥雷阿地斯為復仇和哈姆雷特決鬥。哈姆雷特雖然擊敗了對手,卻被毒劍刺傷。在一般人看來,這是一齣關於亂倫、篡逆、背叛與復仇的王室家族悲劇,卻很少有人思考在哈姆雷特王子與叔父克勞狄斯仇殺陰影下的丹麥民族所承受的國家悲劇。
在《哈》劇中,幾度出現了交錯沉浮的“命運之輪”與“國家之輪”的意向,象徵著王子乃至王室命運與國家、民族前途之間的倫理責任衝突。克勞狄斯權欲熏心做出了“邪惡的決定”,他雖然清楚自己的罪行卻不懺悔;哈姆雷特被復仇與懲罰的惡毒慾望驅使,做出了“致命的決定”,在復仇中不顧國家、民族安危,殺死了國王,把王室命運與國家、民族前途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致使丹麥亡國。
莎士比亞借《哈》劇反映17世紀初英國這個“顛倒混亂的時代”,而《哈》正是“這個時代的縮影”。哈姆雷特的精彩獨白“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時常會被置換為“改良還是革命,這是個問題”。有些經典獨白體現了轉型時代的人民心聲,譬如“究竟哪樣更高貴,去忍受那狂暴的命運無情的摧殘, 還是挺身去反抗那無邊的煩惱,把它掃一個乾淨”,“去死,去睡, 去睡,也許會做夢!”等等。但《哈》最大的價值在於提出了一個政治倫理問題:個人、家族或利益集團的命運同國家、民族的前途相比,哪一種倫理責任更重大?
在轉型時代,每一個政治人物都面臨著政治倫理拷問,甚至陷於“命運之輪”與“國家之輪”之間的倫理困境而難以做出明智的抉擇。《哈》劇中反覆出現臣民對王權的責任,卻缺失了王室成員對國家所承擔的責任。正是國王與王子的失職,致使“國家之輪”淪為“命運之倫”的附屬,篡逆與復仇的主題壓倒了國家安危與民族前途的主題,而王子與王室的悲劇命運遮蔽了國家與民族的歷史悲劇。於是,“國家之輪”與“命運之輪”的意向從頂峰滾落到萬丈深淵,都化作了碎片。
《哈》對於王的尊嚴與王權的國家責任與政治倫理提出了歷史性的質疑。在劇中,波洛涅斯追問:“君王尊嚴應該是什麼,責任是什麼?”而雷阿地斯提醒妹妹:“他有這樣高的地位,/他的意志並不屬於自己,/他不能像一般庶民那樣/為自己選擇,/因為他的決定/足以影響整個國本的安危。”在複雜的利益衝突與博弈中,共同的政治倫理底線理應是“國家之輪”始終高於個人、家族或利益團體“命運之輪”, 也即能夠超越特殊利益,服從公意。
對於轉型期的朝野政治精英而言,思考如何擺正對於國家、民族的政治責任與個人進退或利益團體得失等政治命運間的關係,始終是一個繞不開的歷史心結。從政治倫理責任出發,政治精英們必須想清楚,為了對國家、民族的前途與人民的利益負責,應該怎麼做。從所面臨的現實“機遇空間”出發,政治精英們必須對政治力量對比關係的變化與路徑依賴具有敏銳的洞察力,清晰地了解自己能夠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
歷史積澱形成的一個國家、民族的精神信仰、政治文化與現實的經濟基礎、利益格局、權力結構,以及變革進程或轉型過程中的不確定性與不可控因素,無疑都在制約著政治家們的思想境界、胸懷眼界以及倫理責任與“機遇空間”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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