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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鵬:資訊公開,打造“陽光國企”

發佈時間: 2014-12-09 09:17:38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毅歐  |  責任編輯: 毅鷗

——山西省省長李小鵬日前在省屬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座談會上説

山西省省長李小鵬

深化改革是搞好國有企業的必由之路。結合山西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我們把推進資訊公開作為深化國企改革的突破口,制定出臺了《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財務等重大資訊公開辦法(試行)》,決定在省屬國有企業中全面推行重大資訊公開,市、縣兩級也要在所屬國有企業中推行這一制度。這是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內在要求,是打造陽光國企、促進國企改革發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強企業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鬥爭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途徑。

  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把重大資訊公開貫穿于企業生命的全週期、經營活動的全過程。要科學確定公開內容,每年公開企業年度報告以及生産經營管理、大額度資金運作、職工權益維護、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等方面的情況;年中公開企業基本情況、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企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化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摘要等資訊;每個季度公開企業基本情況、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等資訊。要正確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既要真實、準確、及時、有效公開重大資訊,又要保證公開的資訊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保證資訊公開不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影響。

  推進國有企業重大資訊公開,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履行好監管指導職能。各級政府要把資訊公開工作納入對所屬國有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量化考核標準,明確考核獎懲。國資委要代表政府履行好監管職責,並牽頭抓總、督促指導企業做好工作。財政、審計、工商等相關部門要做好各自分管領域內的監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對企業公開的資訊進行檢查抽查,發現問題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

  要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加快建立健全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仲介機構、新聞媒體等各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社會監督網路,切實發揮好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同時要堅持正確的工作導向,引導公眾客觀理性地參與社會監督,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特別是要發揮好企業的主體作用,發揮好國有企業負責人的關鍵作用。國有企業是資訊公開的主體,也是直接的受益者。能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是對國有企業及其領導幹部責任擔當、能力水準和法紀意識的一次考驗。國有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確保企業重大資訊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國有企業及其領導幹部一定要正確對待並虛心接受社會監督,高度重視、認真整改自身存在的問題,並將整改方案、進展情況、最終結果公布於眾,真正做到接受監督,改進工作,提高效率,改善形象,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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