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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善達:可給地方一定稅收立法權

發佈時間: 2014-11-27 11:16:03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劉素宏  |  責任編輯: 毅鷗

許善達

昨日,北京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在《財經》年會上表示,科學合理的央地關係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出臺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已全面啟動,今明兩年將是財稅改革、央地關係調整的關鍵窗口期。

“零售稅立法權可下放”

許善達認為,央地財政關係存在相對失衡。2013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8%和52%,而支出方面,地方政府承擔了85%,中央政府只承擔15%,地方的佔比非常高,也就是説地方需要管的事比較多。解決之道在於中央多承擔支出責任。總的來説,要通過這次改革,降低地方財政對中央財政的依賴度。

健康的央地關係的重要一步將隱性稅收轉化為顯性稅收。地方政府沒有稅收立法權,但隱性的稅收數量很多。許善達認為,未來要允許地方政府有稅收的立法權,來替代他們隱性的稅收立法權。隱性債務不如顯性債務好管,同樣隱性的稅收也不如顯性的稅收好管。

“到零售環節以後可以給地方下放一定的稅收管理權,比如説某些稅目,在中央確定的稅率裏面增加一點彈性,這些都可以使地方政府在零售環節、消費稅上增加他們稅收立法的權利。”許善達表示。

他認為,如果這個改革推出去的話,所有消費品企業的出廠價就會有相當幅度的降低,而這些消費品在零售環節的稅收就會有相當幅度的上升。

“地方政府不要指著賴賬”

此外,明確地方債的清償責任是財政改革的落點。許善達認為,國家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地方若欠債,如項目還不上,則要變賣資産來還債,這對地方財政的約束就大大強化了。“你別指著賴賬,也別指著中央救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魏加寧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地方財政若存在負債,要通過變賣資産來清償,這些地方則要趁著經濟形勢好把原來的窟窿堵上,不然將來發生財務危機資産更不值錢。尤其是經濟下行之際,債務風險可能性大,更要趁早堵上資産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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