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快評】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

發佈時間:2019-09-17 13:30:00 | 來源:國網 | 作者:薛小榮

薛小榮 復旦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雜誌將發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讓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主張真正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産黨執政和國家治理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産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的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人民對自身利益的實現和發展上來。”

具體來説,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就是要從三個方面著力進行制度的優化提升。

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就是説,中國共産黨在治國理政時要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毛澤東同志指出:“我們政府的性格,你們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可以叫它是個商量政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即,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麼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

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只有這樣,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

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就是説,既要通過依法選舉的方式又要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設計,讓人民真正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

一方面,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另一方面,在中國這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社會主義國家裏,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進行廣泛協商,體現了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和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

這一套制度既能有效克服“投票式”民主帶來的形式主義弊病,又能有效克服黨爭紛遝、相互傾軋的政治內耗。可以説,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

不斷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就是説,要把民主協商貫穿于決策全過程,真正提高決策民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協商就要真協商,真協商就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黨和政府的決策和工作,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使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具體來説,就是要通過各種途徑、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就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既尊重多數人的意願,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

要拓寬中國共産黨、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各類智庫等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政治協商、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社會協商、基層協商等多種協商,建立健全提案、會議、座談、論證、聽證、公示、評估、諮詢、網路等多種協商方式,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因此,擴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必須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總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於它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我們國家的名稱,我們各級國家機關的名稱,都冠以‘人民’的稱號,這是我們對中國社會主義政權的基本定位。中國二百六十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做何種工作,説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這一基本定位,什麼時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責任編輯: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