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有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彰顯中國政治制度的優越性
田改偉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研究員
一年又一年,2019年全國“兩會”在滿眼的春光裏如期而至。每年的“兩會”,既是中國人民參與國家管理、落實民主權利的關鍵期,也是向世界展示中國民主制度的“窗口期”。2019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的召開,拉開了新的一年中國“政治季節”的序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治制度是用來調整政治關係、建立政治秩序、推動國家發展、維護國家穩定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國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制國體的最好實現形式,是我國政治制度的基石,也是中國政治制度體系良性運作,發揮出系統性、整體性優勢的保障。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誕生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奠定了中國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構,是中國人民在政治上徹底站起來的重要標誌,也極大激發了全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和主人翁精神,為順利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實現社會主義革命,推動中國社會進步邁向新的發展階段提供了堅實的政治保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同於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制度創造,是實現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制度,是我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證。
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實踐都證明,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是民主的、有效的,是我國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歷史與邏輯的有機統一。它保證了我國領導層依法有序的更替,人民群眾通過人大能夠有效表達訴求,保證了我國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權利的落實。
作為我國最高的權力機構、立法機構和監督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揮出了對我國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國人大在改革的過程中,把我國在實踐中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的形式確認起來,同時又通過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用法來引領和推動我國的改革不斷深化、規範化,發揮出法律超前性、規範性、指導性的作用。尤其在中國發展進入新時代,中國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更需要人民代表大會在立法、監督中發揮出獨特的作用,確保我國深化改革的正確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而不是要削弱和縮小我們的優勢和特點。”開好今年的“兩會”,就是增加和擴大我們政治制度優勢和特點的關節點,不斷完善人大制度、提高“兩會”召開的品質,是每一個中國公民樹立制度自信都特別期盼的。祝願今年的“兩會”勝利召開!(責任編輯:郭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