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有理】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發佈時間:2018-11-26 11:15:51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郭靖

郭靖 北京外國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市高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員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建設平安中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

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執政黨的神聖職責和價值目標,彰顯著一個政黨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追求,體現著一個政府深切赤誠的為民情懷。民生連著民心,民心關係國運。民生問題一直是中國改革四十年來最大的問題,民之所盼,就是施政所向。解決民生問題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也是最大政績。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民生領域著力補短板、兜底線、出實招,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顯著提升。十九大報告中講到“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六千多萬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貧困發生率從百分之十點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教育事業全面發展,中西部和農村教育明顯加強。就業狀況持續改善,城鎮新增就業年均一千三百萬人以上。城鄉居民收入增速超過經濟增速,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醫療衛生水準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設穩步推進。” 由此可見,中國共産黨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今天,我們已經處在新的歷史方位,開始了實現偉大目標的新征程。十九大報告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內涵進行了全新的論述,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闡明瞭人民對物質、文化、政治、生態等多樣化多層次需要的不斷增長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十九大報告的重要論斷告訴我們,發展起來以後的問題並不比發展前要少。進入新時代後,民生領域仍然存在著發展短板,主要表現在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困難。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影響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需要的滿足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進一步提升。所有這些都需要把民生放在發展首位、貫穿改革始終,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更強的幸福感。正是在此基礎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了增進民生福祉是推進發展的根本目的,要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表明改善民生不僅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而且需要在實踐中提供充足的動力支撐。只有實現改善民生與經濟發展的良性迴圈,民生改善才會擁有源源不斷的動力源泉。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民生的外延也在擴大,涵蓋一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也標誌著我們黨將要在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方面承擔更多的新使命,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改善民生是中國道路的本質要求,黨員幹部要不忘初心,強化宗旨意識、以人民為中心,把群眾利益真正放在心上,要有為群眾解決最直接最緊迫問題的決心,讓人民群眾生活有奔頭、人生有盼頭。改革開放四十年的歷史經驗表明堅持發展是硬道理,要實現高水準民生,最根本的是要發展經濟。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要全力以赴,又要量力而行,循序漸進,持之以恒。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改善民生不能脫離這個最大實際,只能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準。經濟發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質基礎,經濟發展的水準決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觀實力與能力。在任何時候,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不能離開現實經濟發展水準,只有這樣,改善民生才是有保障的、可持續的。在具體實踐中,我們黨要始終把推動經濟發展與實現民生改善有機聯繫起來,以推動經濟發展作為改善民生的前提,離開經濟發展空談改善民生,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同時,把抓民生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與保障,強調抓民生建設,既能有效解決群眾後顧之憂,調動人們發展生産的積極性,又能釋放居民消費潛力、拉動內需,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為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強大內生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我們有理由相信,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有全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不懈奮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必將實現人民共用發展成果,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人人都能夠得到全面自由發展。(責任編輯: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