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推行依法治國的元年,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司法改革也是一個重要話題,那麼司法改革如何在2015年這個一個重要的年份進一步深化,有什麼樣的阻力和難點,有什麼樣問題需要解決,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高級法官王振清做客中國網兩會特別節目——《中國正在説》,帶來他們的解讀。
王俊峰表示,過去這一年老百姓感受最多的是包括反腐,包括冤假錯案糾正等等跟法治相連的方面。這些案件都是在給老百姓上法治課,司法改革是一個法治建設過程,法治是人類社會進步的一個最重要方面。我們國家在當代推動法治還有很多阻力,這跟傳統有關係,傳統當中的很重要的兩點,比如説家長制的官本位和人情社會,跟現代法治是衝突很多的,社會不能不講人情,但是講人情不能把法律規矩給破了,這是底線問題。我們這麼多年推動法治因為家長式的官本位是很有害的,一把手、家長的心態,這種意識給依法辦事或者嚴格執法帶來很多問題。
王俊峰認為,立法的目的是要使法律得到準確實施,在這個環節,出現了很多問題和困難,司法改革才剛剛開始,很多需要突破的環節還沒有真正地觸及,但是無論個人還是政府,要充分地認識到法治本身的科學性,現代法治是有著非常科學的內涵的,要尊重法治本身科學性和司法法律職業人員的專業獨立性。最重要的是大家共同意識到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所有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是擁有共同的專業獨立性的專業人士。
王振清指出,司法改革應該成為一個主旋律,司法制度改革是上層建築,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一方面要全面實行依法治國,進行司法改革,很多問題要充分做論證,改革可能影響我們國家的政體、國體,影響整個國民的方方面面,該大膽突破要大膽突破,該轉變也得轉變,對一些關鍵性的部位要多研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另外,司法改革也還會有一些困難,因為千百年中國傳統文化,原則性比較差,比較奉行“中庸”,人情考慮也比較多。有些大事情也是人情戰勝原則,行政官員要改變這個意識,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千萬別把它作為一個政治口號,實際上你就是人民的公僕,人民納稅來養活你們這些人,就是讓你們來組織一下這個社會的。司法改革是民主的,而不簡單説因為我是司法官你就得怎麼樣,不是這樣的,從專業角度,從公民角度,下一步我們要意識到還會有一些難處,意識變化、觀念變化,這個應該是最大的變化。
王振清談到具體方面的幾個點:一個是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的技能。執法隊伍要嚴格把關,要用制度來保證他們能夠公正行使他們的權力,如果他背後有好幾把刀在頂著他,都在指揮他這樣做、那樣做,否則影響他的政治前途,他怎麼能夠保證他獨立承擔這些責任,獨立去思考。接下來就是讓他真正擔起責任來,有權力就有責任,只有當他有獨立判斷這樣一個資格,才可能談到讓他去承擔追究責任,否則這個責任他很難承擔。執法者只要是認認真真按照職業化的要求來做,應該是免予追究責任的。再一個,執法者的責任不要給他加很多這樣的理念、那樣的理念,那他就不知道怎麼去適從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作為任何一個執法者,根據他的經驗,他應該有對我們社會的責任感,對我們這個國家一個大的意識,但是如果反覆用大局意識來告訴他,你要有這樣的意識,這就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