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7月3日發佈關於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災後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使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生產條件達到和超過災前水準。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