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新辦就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等情況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00年到2006年,全國因為土地違法違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是8698人,另外,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去年一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是3094人,有50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一年當中處理的人分別佔了六年當中被處理人數的35.6%(黨紀政紀處分)和41%(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1至8月份,在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當中,給予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的有893人,追究刑事責任的245人。(胡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