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整風運動,確切地説,是以延安為中心的全黨整風運動。當時,中共中央非常明確地把整頓學風、黨風、文風作為整風運動的基本內容。這三項內容清楚地説明瞭延安整風運動是一次普遍的、生動的、理論聯繫實際的、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方法的馬克思主義教育運動。
審幹運動,實際上就是反特務鬥爭。當時,在中央研究院開展對王實味的批判和鬥爭之後,有關部門破獲了一些重要特務案件。鋻於這種情況,為了打擊敵人的陰謀破壞活動,純潔黨的幹部隊伍,中共中央決定對全黨幹部的政治歷史情況作一次審查。中央書記處和中共中央先後作出了審幹指示和《關於審查幹部的決定》並且極其明確地指出:“整風的任務就是將半條心的人們轉變為一條心”,“審查幹部的任務就是將兩條心的人們轉變為一條心”。要“分清其是不是兩條心的特務,或叛徒,或隱瞞自己參加過其他黨派的人們,決不可把半條心的人(共産黨員,但有非無産階級思想及犯錯誤者)與兩條心的人混為一談”。由此可見,中共中央是把審幹和整風作了嚴格區分的。整風是解決半條心的問題,即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審幹是解決兩條心的問題,即解決敵我矛盾。
整風運動和審幹運動不僅內容不同,而且採取的方針和方法也完全不同。整風運動的方針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很顯然,這是一個解決黨內矛盾的方針。對於審幹運動,中共中央在《關於審查幹部的決定》中明確規定:這次審查幹部,“採取首長負責,自己動手,領導骨幹與廣大群眾相結合,調查研究,分清是非輕重,爭取失足者,培養幹部,教育群眾的方針。”這個方針,被稱為審幹運動的“九條方針”,制定這個方針的目的在於解決敵我矛盾。可見,整風運動和審幹運動都有自己的方針,並且兩種方針有著質的區別。如果審幹運動是整風運動的一個組成部分,那麼,就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之外,再規定審幹的“九條方針”了。因此,整風運動和審幹運動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運動,審幹運動是在延安整風運動期間進行的另一個運動,兩者沒有從屬關係。
至於所謂的“搶救運動”,那只是在審幹運動第二階段中出現的嚴重偏差。雖然“搶救運動”確實是在延安整風運動期間發生的,但其錯誤無論從哪方面説,都不能歸之於延安整風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