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大黨綱並不是最早的中共黨綱。據有關材料和早期黨員回憶,在這之前至少還有以下一些稿本:
1920年夏,陳獨秀、李漢俊、俞秀松、施存統、陳公培等人起草過一個黨章草案,由李漢俊用兩張八行信紙寫成,約有六七條(也有人憶為十余條),內容有:“中國共産黨用下列的手段,達到社會革命的目的:一、勞工專政;二、生産合作”等。這個黨綱曾由陳公培帶到法國,施存統帶到日本。
1920年九十月間,北京共産主義小組成立後,曾擬有自己的臨時綱領。該綱領中有贊成無産階級專政的條款。 1920年秋,陳獨秀根據他在京滬工作積累的經驗,為共産黨草擬了一個黨綱,提交廣州共産主義小組研究。這個黨綱和無政府主義者的基本觀點是矛盾的,雖然沒有得到全體一致的同意,但廣州共産主義小組採納了這個綱領,並且開始工作。幾乎同時,武漢劉伯垂也從上海帶回一份手抄本的中國共産黨黨綱草案,內容大體不出《共産黨宣言》的範圍。在武漢共産主義小組成立會上,傳閱了這份黨綱草案。
1920年11月制定的《中國共産黨宣言》,包括有共産主義者的理想、共産主義者的目的、階級鬥爭的最近狀況等內容。這個宣言“沒有向外發表,不過以此為收納黨員之標準”,起著黨綱的作用。 1921年2月,陳獨秀擬了一紙黨章草案,寄交李漢俊。其中關於黨的組織,主張採取中央集權制;關於工人的組織,主張組織産業工會。李漢俊不滿意,認為這是要實行黨的獨裁,便也擬了一個黨章草案,寄給陳獨秀。主張黨的組織,採取地方分權制;對於工人組織,主張先組織職業工會。
1921年夏,陳獨秀把他所擬的黨綱提交黨的一大考慮。這個黨綱特別著重于黨員教育、黨內民主、黨的紀律、爭取群眾等問題。黨綱寫到:“黨的當前問題還不是奪取政權,這是將來的問題。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必須進行許多準備工作。”
以上説明:(1)中共的早期成員對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工人階級政黨十分重視,試圖努力制定出一個明確的中國共産黨黨綱。在全國性的、統一的中共組織尚未建立之時,擬定黨綱的工作就在那些已成立共産主義小組的地方不約而同地開始了。(2)這些黨綱稿本已經在不同的範圍內發揮了作用,成為教育和吸收先進分子的標準。(3)中共的早期成員在運用初步掌握的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草擬黨綱的過程中,是有不同認識和意見的。誠如當事人回憶所説:“我們的綱領,只是根據很有限的幾本馬克思主義著作擬定出來的,帶有相當濃厚的社會民主黨色彩,個別同志還有幾分無政府主義色彩。”這種不同的認識和意見在中共一大上仍然有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