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關於新中國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構想何時形成?

1948年秋,全國解放戰爭進入奪取全國勝利的決定性階段。與此同時,籌備建立全國政權、研究制訂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也提上了黨的工作日程。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委託劉少奇負責這方面的工作。

經過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劉少奇在1948年9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作《論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建設》的長篇發言,講了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成分、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發展合作社和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等問題,第一次比較系統地提出了未來新中國經濟建設的設想。毛澤東在會議結論中認為:“新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問題,少奇同志的提綱分析得具體,很好。兩個階段的過渡也講得很好。”他進而委託劉少奇:“至於經濟成分的分析還要考慮,由少奇同志考慮,並草擬文件,以便在召開二中全會時用。”

9月13日劉少奇在政治局會議發言之後,9月15日張聞天為東北局起草了《關於東北經濟構成及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提綱》,並於9月30日上報中共中央。劉少奇在隨後的兩個月時間裏,對張聞天寫的提綱作了兩次大修改,文字從8000字增加到17萬字,其中對新中國經濟構成和經濟建設基本方針作了更為準確、詳盡的闡述。毛澤東讀後認為“此件修改得很好”,指示“將這個提綱註明為中央批准的,作為黨內文件印發”。

1948年底至1949年初,劉少奇又寫了《關於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等黨內報告,並在有關會議上講話,更加明確、完整地闡述了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劉少奇的這些工作,為1949年3月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制定新中國經濟建設方針作了理論準備。

劉少奇關於新中國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要點是:全國解放後應實行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政策;新民主主義經濟由五种經濟成分構成: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在整個新民主主義階段,要使這五种經濟成分都得到發展;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特點是過渡時期的經濟,國家爭取用10—15年時間和平地消滅資産階級,過渡到社會主義。劉少奇在一系列講話、文稿中,對這些基本原則作了詳盡的闡述。這些論述,發源於毛澤東關於新民主主義的理論,又是對它的補充、豐富和發展。

毛澤東在全國解放戰爭正緊張進行的時候,委託劉少奇提前研究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問題,事實證明是極富遠見的。劉少奇的論述,對中國共産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轉入城市,對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國民經濟恢復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責任編輯: 蔚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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