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為什麼最終沒有恢復同中國共産黨的關係?

1937年8月下旬,陳獨秀出獄,羅漢在南京找到葉劍英等,説陳獨秀願意回到黨的領導下工作。葉劍英等認為此事重大,應與中共中央商議決定,即要羅漢去延安接洽。9月初,羅漢到西安。9月5日,林伯渠從西安打電報給洛甫,説葉劍英送羅漢、李俠公去見你,要求恢復組織關係並給他們以工作。9月8日,洛甫、毛澤東復電林伯渠,同意羅、李去延安一談。後因大雨路阻,羅漢未能去延安。

9月10日,洛甫、毛澤東致電林伯渠,明確地闡明中共中央對托陳派分子的幾項原則:第一,不拒絕同過去犯過錯誤而現在真心悔悟,願意抗日的人聯合,而且竭誠歡迎他們的轉變。第二,陳獨秀等托陳派分子能夠實現下列三個條件時,亦願與之聯合抗日:(1)公開放棄並堅決反對托派全部理論與行動,並公開聲明同托派組織脫離關係,承認自己過去加入托派的錯誤。(2)公開表示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3)在實際行動中表示這種擁護的誠意。並指出:至於其他關係,則在上述三個條件實現之後,再行考慮。後來,陳獨秀等人未全部接受中共中央的三個條件,因此,就沒有恢復同共産黨的關係。

1938年3月20日,《新華日報》發表的葉劍英、博古、董必武于3月19日寫給《新華日報》的公開信,對此事的來龍去脈作過詳細説明。

但後來未見到歷史文獻説明陳獨秀對此事公開發表過什麼意見。

責任編輯: 蔚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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