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懷“運動遊擊戰”問題的歷史公案是怎麼引起的?

八路軍華北抗戰初期的彭德懷“運動遊擊戰”問題,素以與中共中央擬制定的“山地遊擊戰爭”方針不一致,而被認為是“錯誤的”。由於種種複雜的歷史原因,這一問題一直未能得到客觀的、合理的解決,而成為一樁歷史公案。這樁公案所涉及的人員主要是當年的八路軍副總司令彭德懷。

從史料來看,“運動遊擊戰”這一概念主要産生於1937年8月22日至25日所召開的洛川會議上。當時關於這一概念的提法不盡相同。而“運動的遊擊戰”問題是由1937年10月8日華北軍分會頒發的“訓令”引發的。

1937年10月8日的華北軍分會訓令,從總體上看並沒有所謂“問題”。引起爭論的主要是訓令第六部分中的一些敘述。訓令的第六部分指出:“在目前晉北決戰當中,我們雖然在決戰的軍事上仍然不能起到決定的作用,但我們正確的運用運動遊擊戰對敵側後的襲擊與搗亂破壞敵人後方交通供給的積極行動以打擊鉗制分散敵人配合友軍殲滅敵人,我們的活動應當成為達成晉北戰役計劃的重要因素,我們必須依據獨立自主的運動遊擊戰機勇果斷的作戰原則,以高度的積極動作,爭取新的勝利,以影響友軍在戰術上及對群眾關係上的改進,鞏固我軍的威望,提高我們的領導作用,這裡必須反對一切民族失敗主義的情緒與認為華北局勢無法挽救的宿命論,這種情緒是可以減低我們行動的積極性,削弱我們的領導作用。”在以上論述中,主要是“運動遊擊戰”、“民族失敗主義”和“宿命論”三個提法,尤以“運動遊擊戰”這個提法,導致後來的批評幾乎全部集中在這一問題上。

有人不注意從具體的、歷史的條件去考察問題,有意無意地將這一提法與1938年7月7日毛澤東在《抗日遊擊戰爭的一般問題》一文中所説的一段話聯繫起來認識。毛澤東在該文中是這樣説的:“將遊擊戰與正規戰這二者混為一談是不對的。無疑義的,八路軍是正規軍,然而從其在華北作戰之這一階段説來,由於受領的任務與處於敵後的情況之要求,大體上是遊擊戰而不是正規戰。不能否認,平型關及其他許多戰爭,屬於正規戰中之運動戰,也不能否認,該軍領袖們常常計劃著集中較大兵力於運動戰中消滅更多的敵人,然而必須承認,基本的遊擊戰,但不放鬆有利條件下的運動戰這種方針之正確性。”這段話很容易使人産生似乎毛澤東批評八路軍將領們總想打運動戰的誤解。

華北軍分會“訓令”的錯誤並不是錯在“運動遊擊戰”問題上,而在於當時和王明所犯的右傾錯誤聯繫在一起。毛澤東、張聞天在致彭德懷等領導人的電報中曾明確指出:“軍分會10月8日指示文件有原則錯誤,望停止傳達。”然而究竟錯在哪毛澤東等在電文中沒有具體説明,於是就形成了後來有人所説的錯在“運動遊擊戰”的提法問題上了。但中共中央並沒有認為華北軍分會訓令的錯誤是“運動遊擊戰”的問題。

真正使“運動遊擊戰”成為問題的是在延安整風時期,特別是在1945年的華北工作座談會上。當時,彭德懷等領導人不得不對此作了自我批評。此後,只要講黨史、軍史時,人們就習慣地將爭取在有利條件下的“運動戰與遊擊戰”對立起來,並與軍分會訓令相聯繫。甚至認為只要是強調爭取有利條件下的運動戰,就是主張以運動戰為主,就是否定獨立自主的山地遊擊戰爭,就是違反洛川會議精神。

彭德懷關於“運動遊擊戰”主張在華北抗戰初期的實踐中取得了極大成效,實踐證明這一主張符合中共中央抗日遊擊戰爭戰略方針的要求,這在歷史上早已為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毛澤東本人所肯定,不僅沒有所謂“錯誤”,而且是有重大歷史功績的。

責任編輯: 蔚剛強
[我要糾錯] [推薦] [收藏] [列印] [ ] [關閉]
留言須知 版權與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