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25年6月至1926年10月開展的省港大罷工鬥爭中,鄧中夏把“收回香港”作為貫穿始終的最高政治鬥爭目標,為收回香港作了最初的嘗試。罷工鬥爭中,鄧中夏受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共廣東區委指派,兩次到香港深入基層工會,發動工人罷工。到罷工高潮的1926年4月,他在香港總工會成立大會上作政治報告時,又追溯香港被英國割去的悲慘歷史,指出收回香港的正義性和必要性,明確提出收回香港的“三個步驟”和近期目標。他指出:我們應該朝著“收回香港”的目標“一步一步做去”。第一步要政治自由,就是要爭得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罷工之自由,“我們只要有這些自由,就可以把工會整頓起來與敵人奮鬥”。這就是要為香港同胞爭得起碼的民主權利,從而掌握收回香港的武器。第二步要普遍選舉。從前是貴族選舉,一般買辦階級才享有這種權利。現在我們要普遍選舉,以人數做比例,譬如香港34萬人,無論是商人也好,工人也好,一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實質上,就是要通過普遍、和平的選舉方式,打破港督的獨裁,取得華人參政的權利。第三步要民族自治。他指出,我們民族要自治,不要受人統治。“香港34萬人中的33萬中國人,要自己組織政府”,自己管理自己。這實質上是要消除帝國主義的殖民統治,實行“港人治港”的先聲。在鄧中夏的首倡下,香港總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關於政治報告的決議》中也重申了收回香港的這三個步驟,強調指出:“無論哪一個民族都有自治的權利,香港華人佔香港人口的十分之九,萬不能統治于不及十分之一的英帝國主義之下。中華民族應該自己治自己。那麼,大會認為這三種步驟,是收回香港的一定的步驟。”
為了實現收回香港的三步構想,鄧中夏提出:第一,要組織團結好。為了能在我黨沒有掌握政權的特殊條件下,有組織地開展收回香港的工作,建立工人階級“永久性組織”——香港總工會。為此,必須對香港當時存在的140多個分散的互不統屬的大小工會加以全面整頓,使之團結起來,成為真正“為無産階級謀利益”,“保障無産階級利益以致圖謀本身的完全解放”的“無産階級的炮臺”。第二,與革命勢力結成聯合戰線,特別是與學生、小商人結成聯合戰線。第三,鞏固廣東革命基礎。有了廣東革命政府的鞏固,“我們一受壓迫,便可提出抗議”。第四,聯合英國工人階級和弱小民族,來打倒共同的敵人——帝國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