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以黨建項目落實責任 以責任推進黨建項目

為貫徹落實十七大報告提出“要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要求,江西弋陽縣按照“以黨建項目落實責任,以責任推進黨建項目”的工作思路,以基層黨建項目化發展的方式,把黨建工作和黨建責任緊緊相聯,有力推進了黨建工作的發展。

黨建工作實體化。為促進黨建工作由虛變實,由軟變硬,該縣認真梳理、調研黨建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確定黨建項目,採取項目運作的方式,明確目標,責任到人,以求實效。採取由縣委組織部根據組織工作要點向基層黨委“出題”,由基層黨委“答題”來確定項目內容或由基層黨委“提問”,縣委組織部“調研”確定立項思路等上下結合的方式,確保黨建項目既能契合黨建工作新要求,又能符合基層實際,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近幾年來,該縣確立了以一曲清貧為內容的思想建設項目、一卡承諾為內容的作風建設項目、一枚徽標為內容的村級組織建設項目、“新村黨建”項目、“紅色村組”項目等一大批黨建項目,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黨建責任項目化。為促進基層黨組織書記切實履行好基層黨建責任,該縣確立了“領頭雁隊伍建設”項目,堅持鄉村兩手同抓。一方面,建立基層黨組織書記黨建創新檔案,各基層黨組織書記就主抓的工作、主攻的課題等,提出創新思路與舉措,向上一級黨組織申報,最後由基層黨委報送組織部審核立項,並建立專項檔案。黨建創新項目由提出單位具體實施,組織部、基層黨委負責指導督促驗收,把取得成績入檔,作為今後評先評優、提拔任用方面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健全機制狠抓村支書隊伍建設。出臺《關於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明確村支書五大職責,建立選人用人、教育培訓、激勵保障、監督管理等四項機制,推行“兩定兩審一承諾”、“雙述雙評一通報”制度,以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為支點,以村級組織建設為杠桿,有力撬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黨建項目責任化。黨建項目一經確定,是否能取得初效,落實責任是關鍵。為此,該縣在黨建項目實施過程中,制定工作職責,簽訂項目推進責任狀,實行項目實施責任“終身制”,與幹部個人實績掛鉤,形成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的好局面。如該縣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項目中,縣委組織部、發改委、建設局、財政局、鄉鎮黨委等相關部門,在牽頭抓總、立項、資金落實、工程實施、驗收等環節給各個部門相關責任人提出相應的職責要求,並對外公佈,給責任人戴上“緊箍咒”。同時,加大督查考核,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調度的基礎上,項目實施完畢時,成立項目實施專項考評組,根據項目目標和各自工作職責,對取得成效進行公開考評驗收,並組織“兩代表一委員”和群眾代表對項目實施實效進行測評,對提出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宣益鋒)

責任編輯: 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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