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9月8日在寮國萬象出席第11屆東亞峰會。
李克強指出,東亞地區和平穩定與繁榮既面臨巨大機遇,也面臨不少挑戰,中方願與各方齊心協力,化挑戰為機遇,推動東亞合作穩步向前,為促進地區和平穩定與持久繁榮貢獻力量,造福各國人民。
李克強闡述了中方在南海問題上的原則立場。
第一,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一貫忠實履行《公約》。根據《公約》,締約國擁有首先選擇直接對話協商方式和平解決爭端的權利。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等第三方解決程式是在行使國際法和《公約》賦予的權利。在場有的國家也採取類似的立場。第二,過去十多年南海地區保持和平穩定,基礎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言》的制定是基於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與精神,已經成為行之有效的地區規則。至於南海地區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本來就不存在任何問題。按照《宣言》規定,南海有關爭議應由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這是既符合國際法、又有效管用的辦法。單方面提起仲裁,引入第三方,違背了《宣言》,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攪亂了以規則為基礎的地區秩序,損害了本地區和平穩定。第三,中方與東盟國家正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爭議解決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推進合作。昨天,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通過有關海上合作的兩項成果文件。中國和東盟國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處理好南海問題。域外國家應當理解支援地區國家所做的積極努力,而不是渲染分歧,擴大甚至製造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