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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搶劫運鈔車嫌犯被抓 曾因買房欠房産公司47萬被告[組圖]

發佈時間: 2016-09-08 08:15:03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張艷艷 張香梅 盧俊糖  |  責任編輯: 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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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事發現場進行調查

事發小區保安稱 嫌犯曾提著兩袋子錢上樓

據了解,被搶劫的運鈔車屬於農業銀行,當時正進入大石橋市豐華頤和村小區,並將車停在地下車庫。目擊者告訴北青報記者,7日下午1點40分左右,小區外面的馬路上突然來了好幾十輛警車,停在小區入口處。隨後,警車上下來數十名身著黑色制服的特警人員,進入小區。隨後警方迅速封鎖了該小區唯一的北門入口,“不讓居民進也不讓居民出。”

小區居民稱,事發後小區很快就被封鎖,非本小區的人員和車輛不能出入該小區,“大概有100多名特警在小區內,正在排查外來車輛和人員。”

7日晚,事發小區保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李緒義進入該小區地下車庫後,提著兩袋子錢“上了22號樓”。據保安人員介紹,李緒義弟弟住在該小區22號樓,事發後,李緒義曾要給他弟弟20萬元,“他弟弟(沒要)跑公安局報案去了。”但這一説法暫未得到當地警方證實。

另據小區保安稱,李緒義上樓後將身上原本穿的迷彩服脫下換上了白色T恤,“出門打個車就走了”。

嫌犯曾因買房

欠房産公司47萬被告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2015年9月,李緒義和妻子張某曾經因為購買了兩套門市房,欠房地産公司47萬餘元未還而被告上法庭,後法院判決兩人償還房産公司47萬餘元。

判決書顯示,該案由遼寧省大石橋市人民法院審理。原告大石橋市環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訴稱,其開發了學府家園小區,李緒義、張某兩人2013年6月14日分別購買兩套門市,由於資金緊張,兩人向房産開發公司承諾,先給付45萬元,尚欠52萬元,並約定按月息2分付利息。

後經房産公司多次索要,李緒義和張某給付了5萬元,但仍欠47萬元沒有償還,房産公司將兩人告上法庭。當時,李緒義稱房産開發公司的説法是真的,但因外面他有欠賬沒有要回來,沒有償還能力。

法院經過審理,判定李緒義和妻子共同償還房地産開發公司欠款人民幣47萬元,並以本金52萬元按月息2分給房産公司利息。

押運員審核較嚴

一般月工資2000元左右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由遼寧省紀委、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創建的網路工作平臺民心網上,2009年12月8日,曾經有一則關於“營口市大石橋金融護衛長期拖欠工資問題”的投訴,受理單位營口市大石橋市公安局在2010年2月17日受理此條投訴時稱,經調查拖欠金融護衛人員工資問題屬實,並指出金融護衛隊的工資靠保安大隊收取的被服務金融部門支付的服務費來結算,因為2009年1月後,被服務的金融部門不能按協議及時將所承擔的服務費轉到保安大隊賬號內,導致金融護衛隊工資無錢發放。

一名曾在營口市大石橋做過押運工作的知情人向北青報記者透露,押運員的月工資目前都不超過2000元,如果幹的年頭多,做了車長,能賺到2000元,運鈔車司機的工資是2200元。他表示因為押運員這個行業的流動性比較大,所以一般就是在貼吧上發佈招聘資訊。“應聘後需要帶著證件去公安局開無犯罪證明,有前科的是做不了這行的,之後會有專門的培訓,還要背誦保密條款。”一般來説,車上4-6人不等,在出發前車上人除了司機以外的手機都會被收上去。

對於如何錄用押運員,北青報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發現,當地一家“為全地區銀行提供金庫守護和現金押運服務”的押運公司曾稱,錄用守押隊員必須進行政審,在守押隊員入職審核工作中,使用了“三必須”的政審原則。在錄用過程中,公司和市公安局保安監管局的駐企民警緊密聯繫,提前介入政審工作,從守押隊員本人提交的求職材料資訊核對入手,通過公安資訊查詢系統,逐一比對,以“本人身份必須清楚”、“本人必須沒有前科劣跡”、“直系親屬必須政治合格”的三必須為原則,嚴格審核。

律師觀點

嫌犯已構成持槍搶劫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首先該司機很明顯已經構成了搶劫罪,其次該司機持自製手槍的行為已經構成持槍搶劫的情節。另外,運鈔車在法律上被認為是金融機構的一種,此外,搶劫600萬也已經構成搶劫數額巨大。因此依據刑法第263條,將以搶劫罪定罪,同時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産。

文/本報記者 張雅 劉汨李鐵柱

見習記者 張艷艷 張香梅實習記者 盧俊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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