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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明:規範慈善行為要資訊公開[組圖]

發佈時間: 2016-03-10 09:53:29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倫曉璇  |  責任編輯: 倫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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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定於3月10日(星期四)9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圖為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答記者問。中國網記者 郭天虎 攝

中國網 北京訊(記者 郭天虎 高聰)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定於3月10日(星期四)9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表示,這些年我們國家慈善事業發展很快,但問題也不少,突出表現在資訊公開不夠和慈善財産管理不規範。慈善財産怎麼能夠把它看住、用好?這是慈善立法當中的重要內容。

目前慈善法草案總共有12章,我最看重資訊公開一章,善款怎麼能夠看住、用好?慈善行為怎麼規範?一靠自律,二靠嚴管,自律和嚴管的主要途徑是資訊公開。慈善法在許多方面對資訊公開作出規定:一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在於資訊公開;二是區分不同主體、不同方式,強制資訊公開,慈善組織的基本情況,慈善項目的運作情況,比如為什麼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錢、用在什麼地方、還剩下多少錢等,慈善法草案明確規定,必須定期公開;三是規定了資訊披露的平臺;四是規定了違反資訊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我講的是資訊公開,除此之外還有民政部門的監管、現場檢查,要求對不合理的用處、支出作出説明等,對慈善組織本身也提出了許多要求,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規定。

所以,我認為慈善法通過後,如果我們國家的慈善組織能夠依照慈善法的規定,及時、真實地做到資訊公開,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取信於民,中國人做善事的熱情就會激發出來,我國的捐贈數額在現有基礎上將有極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