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組織賣淫者之一的萬某曾在2008年4月因犯下搶劫罪,被白雲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于2011年1月刑滿釋放。萬某刑滿釋放5年不到,又幹起了違法犯罪的勾當,據此法院認為應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30萬元。另兩名組織者劉某和付某犯組織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到6年不等,罰金10萬元。
網路招嫖團夥被端 “陪聊美女”全是漢子[組圖]
發佈時間: 2016-01-21 09:16:57 | 來源: 中青網 | | 責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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