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涼了,但4歲的悠悠還是穿著裙子,因為腿上的傷太多穿不了褲子。
溫州甌海區瞿溪鎮上,有一家叫“足之秀”的鞋店,開店的夫妻倆,經常虐待他們四歲的女兒。
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女孩已體無完膚,身上全是打火機燙的水泡!
配發的照片上,女孩腿上傷痕觸目驚心,好幾處皮膚紅腫潰爛。
這條微網志被迅速轉發,網友們紛紛留言,或同情,或譴責,不少人高呼要依法嚴懲這對父母。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微網志內容屬實,叫人難以相信的是,孩子的傷口是親爹用燒熱的鋼勺燙的!
這位父親曾被帶到派出所問話。可是,由於孩子所受傷害尚未達到法律意義上的“輕傷”,無法按故意傷害立案。按照現行法律,民警只能對他進行嚴肅教育,然後將他放回。
律師指出,這件事暴露了國內現行法律的欠缺。
小姑娘腿上傷太多,“看著實在心疼”
她説“爸爸拿打火機把我燙傷的”
涉事的這家“足之秀”鞋店,位於溫州甌海區瞿溪鎮最繁華的街道旁。小店面積不大,就10來平米。昨天,這家鞋店大門緊閉。
錢報記者從周邊鄰居處了解到,這家店以售賣女鞋為主,生意還可以。
事情是住在鞋店附近的阿茜(化名)捅到網上的,她説她“實在是看著心疼”。
這個小女孩我經常看到,平時她就和媽媽在店裏。聽説她叫悠悠,今年4歲。她很可愛,眼睛大大的,頭髮有點黃,像洋娃娃一樣。
大概一週前,我看到悠悠大腿上的紅腫塊。一開始沒在意,以為她自己不小心燙傷的。可後來發現這樣的傷痕越來越多。
上週四早上時,天下著雨有點涼颼颼的,但小女孩只穿了一條很薄的短裙。
我偷偷把她拉到一邊。發現她兩條腿上都是燙傷的紅腫塊,最大的有拳頭大小,有些地方已經爛了。悠悠説,被燙傷的地方太多,這幾天她穿不了長褲,只能穿裙子啦。
當時還有別的街坊在,我們問她是怎麼弄傷的?她説:“是爸爸拿打火機把我燙傷的。”
真是不敢想像……有人報了警。
“孩子不聽話,我想教育教育她”
認為女兒是他的,反感鄰居報警
事實上,甌海警方已經找過小女孩父親了。
處警民警説,9月17日上午10點左右接到報警,他迅速趕到鞋店,小女孩和她父親也在。
民警説,這位父親中等身材,看起來30來歲,也不像是窮兇極惡的人,就問他:“有人説你虐待女兒。”沒想到,他一臉不以為然,一口承認,還説女兒就是他的。
他説,他是用打火機燒熱鋼制湯勺,然後像古代“烙刑”那樣,燙女兒的腿。
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説:“孩子不聽話,我就想教育教育她。”
民警有點氣憤,把他帶回當地派出所。一開始,這個父親態度有點囂張,還抱怨周邊鄰居為什麼報警。
民警嚴厲地告訴他,如果再這樣做,有可能要被關進看守所。他這才安靜點。
後來,女孩母親跑來求情。夫妻倆一起保證,再不對女兒動用暴力。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找到微網志上寫的鞋店及女孩家地址,都是大門緊閉。
知情人士透露,這位父親平時性格比較暴躁,和鄰里關係也不太好。
近十處傷口,看得我心裏和針刺一樣痛
但夠不上“輕傷”,只能對其父批評教育
回憶起9月17日的處警,甌海公安局年輕的民警有些傷感和無奈:
來到他們店裏,一眼就看到孩子腿上的紅腫塊。她看到我有些害怕。我蹲下來,仔細看那些傷口,她有些躲閃。我數了下,發現她腿上共有近10處傷口,有些已經流膿了……我的心裏像針刺一樣難受。
此時,她爸一臉平靜。他説起怎麼用燒熱的鋼勺燙女兒,我氣得發抖——他怎麼下得了手?
我告訴他:“儘管你是父親,但用這樣的暴力手段是不行的。我們有法律,如果你女兒的傷被鑒定為輕傷,父親同樣要被刑事處理。”
其實説到這些,我也有些無奈,但這種情況只能批評教育。可他臉上沒有悔悟的神情,還説女兒是他的,説鄰居多管閒事。到派出所後態度才緩和些。
我想我會繼續關注這個事情。
錢江晚報記者聯繫了女孩所在街道社區,和社會公益組織,繼續關注悠悠。
目前國內對虐童“不告不理”
現行法律存在明顯欠缺
浙江時代律師事務所陳一來律師認為,這件事暴露了現行法律的不足,“目前的法律,不利於在全社會營造人人關注、關愛兒童的氛圍。”陳一來説,這類事情,除非孩子受傷達輕傷以上,被當作公訴案件,不然只能當虐待來處理,而虐待屬自訴案件,即不告不理。
“這裡存在一個明顯缺陷。”陳一來説,比如悠悠,屬於無行為能力人,不知用法律保護自己。而她的合法監護人,比如媽媽、爺爺、奶奶等,出於親情,也不大可能起訴女孩爸爸。那就只能不了了之。
陳一來建議,“對虐待兒童行為應制定嚴格標準,達到一定傷害次數或相應的程度,就應受到刑事處罰。”
悠悠很可能會對成年男性産生恐懼
“這件事情不僅傷害到悠悠的身體,還有心靈。”杭州市工讀學校做心理健康輔導的咚咚老師説,“悠悠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對於像父親這樣的成年男性,産生恐懼。”
咚咚老師擔心的是,這種恐懼感會蔓延,從而産生對異性的懷疑。因此,她非常需要母親的陪伴和開導。
網上很多人問:悠悠父親為什麼有這樣的行為?
咚咚老師表示:“很可能這位父親的童年,也被類似暴力事件傷害過。也可能他遇到了過大壓力,把情緒發泄到了身邊弱小、安全的人身上。”
在美國,打孩子可不是家事
美國《聖荷西水星報》2009年7月報道,中國大陸物理學家王蘇文(音)在美做研究。有一天開車出門,先是妻子教訓后座頑皮的兒子,隨後父親從前座轉身打了兒子的臉。這一幕被路人看到後報警。夫婦雙雙被捕,關在看守所兩晚。兒子和女兒交給一監護機構照顧。
美國國會自1974年以來陸續通過《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收養暨兒童福利法》等一系列法案,將兒童保護納入政府管理視野,明確賦予了政府機構介入家庭實施干預措施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