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公安人員在北京首都機場押解6名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
當日,在中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館和印尼警方的大力支援和密切配合下,公安部“獵狐-2015”赴境外緝捕工作組將近期抓獲的6名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呂某、陳某、林某、王某、張某、傅某從印尼押解回國。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已先後從3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256人。新華社記者李明放攝
獵人聯盟
“獵狐”是點對點“天網”是佈局
2014年,公安部宣佈開展“獵狐”行動;2015年,“天網”行動拉開序幕。二者之間有何關係,又有何區別?
如果説“獵狐”針對的是精準的“點對點”,建立在掌握明確清晰證據的基礎上的話,那麼“天網”更多的就是在“佈局”和“撒網”,切斷外逃分子的一切後路。
如果從組織架構上看的話,這種區別就更加明顯:相對於以紀委、公安、檢察機關為主體的“獵狐”行動,“天網”的組成部門更廣\u2014\u2014\u2014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領導下,中組部、最高檢、公安部、人民銀行等部門都參與進來,綜合運用警務、檢務、外交、金融等手段,“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産,勸返一批外逃人員”。
換句話説,這一“獵人聯盟”的成立反映了中國打擊腐敗的堅定決心\u2014\u2014\u2014不僅有打擊力度,更有預防和制度性的手段保障。
為什麼要如此不遺餘力地海外追逃追贓?就是因為長期以來,由於國家間存在的司法差異,境外成為一些貪官的“法外仙境”。倘若不能將這些外逃貪官繩之以法,就意味著中國法律在外逃人員身上失去效力,境外成為法律規制的“後門”。
“‘獵狐’強調針對業已發生的犯罪的有目標性打擊,‘天網’則更強調國際立體性的制度化努力,由點到面,不留死角。你一旦有貪污犯罪的行為,必會撞到網上。”中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淑真説。
如果説國內的“獵人聯盟”來自部門間的通力協作,那麼國際上的“獵人聯盟”則體現更深層次的國際合作。
專家表示,中國的外逃人員有很大一部分是逃亡北美、歐洲、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但中國與這些國家地區之間大多尚未簽署引渡協議,很多時候只能通過個案推動,效率很低。但中國目前的做法則是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性條例入手,以更加務實的方式推動案件進展。
“重點突破外逃貪官所謂的‘避罪天堂’,對於形成追逃追贓的常態化、高壓網路起到了綱舉目張的作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