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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MERS患者增至15人 保健福祉部就防疫不力道歉[圖]

發佈時間: 2015-06-01 08:46:11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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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在南韓首爾,南韓保健福祉部長官文亨杓(前)在記者會上發言。新華社記者姚琪琳攝

 

26日進入廣東省惠州市的一名南韓人已被確診為中國首例輸入性中東呼吸綜合徵病例。這位曾在南韓密切接觸中東呼吸綜合徵患者並已出現發燒症狀者,是怎樣脫離韓方監控來華的呢?這一疑問在南韓社會引發強烈關注。

為何能出境?

當這名患者在廣東惠州被隔離治療後,便有南韓媒體指責這一男子強行出國將病情擴散到中國極不負責任。這名患者的妻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説,她丈夫的工作十分繁忙,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出差。

南韓保健福祉部發言人在5月28日的通報中承認,在初期流行病學調查中並未將該男子列入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並進行隔離觀察。但韓方同時認為,該男子刻意隱瞞“密切接觸”經過,導致事態擴大。

這名發言人解釋説,在初期流行病學調查中,這名男子並未説明其在5月16日探望過後來被證實患有中東呼吸綜合徵的父親。他在5月19日開始發燒後和22日在某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時,並未向醫生説明自己曾密切接觸過確診患者,並且是確診患者的家屬。事實上,其父親在20日就已被確診為南韓第三例中東呼吸綜合徵患者。

5月25日這名男子第二次接受治療時仍然否認其父親為確診患者,而且也未聽從醫生勸其取消出差計劃的建議。與此同時,當事醫生25日了解到該男子有中東呼吸綜合徵密切接觸史後也未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一直拖延到該男子出國後的27日才向其所在地區保健部門報告。這些消極應對的做法,使得這名男患者擺脫了南韓醫療和防疫部門的監管。

南韓保健福祉部決定今後將對違反“配合義務”的醫患雙方採取嚴厲處罰措施。若醫護人員不及時舉報,或者與病人密切接觸者拒絕接受檢查,可被處以2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元)罰款。如果與病人密切接觸者拒絕自行隔離,可被罰款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8萬元)。(新華網 記者 姚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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