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在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一超市內擺放蔬菜(資料圖)。新華社記者牟宇攝
中國網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部署加強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強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性服務業價格監管。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糧油、液化氣、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居民日常消費特色食品價格的監測監管,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靈敏反應、快速處置。要積極發揮平價商店的引導示範作用,平價銷售供應群眾基本生活的農副産品。要密切關注家政、快遞、洗車、餐飲等領域的價格波動,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工作,督促經營者嚴格履行價格承諾,努力化解價格矛盾。
二是要集中整治交通運輸和旅遊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經營者做好春節期間免收通行費的政策公示,制止違規收費行為。嚴格落實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切實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依法查處違規上調客運票價和旅遊景區門票價格、價外加價、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以及強制搭售商業保險或旅遊産品等違法行為,堅決制止旅遊業經營者以“零負團費”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遊客等欺詐行為,規範交通旅遊市場價格秩序。
三是著力規範商業零售領域價格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商業零售企業規範明碼標價和價格促銷行為,禁止採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價格手段和標價形式進行促銷。要嚴肅查處商品零售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虛假優惠折扣、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價格違法行為。對價格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價格欺詐行為屢查屢犯的經營者,要依法從重處罰,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震懾違法經營者,凈化節日消費環境。
四是要暢通12358全國價格舉報管理資訊系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完善春節期間舉報工作機制,要合理調配價格執法資源,加強價格舉報工作和應急執法檢查力量,確保舉報電話專人值守,網路舉報及時受理,舉報案件依法辦理。要熱情接聽群眾投訴舉報和政策諮詢,案情簡單、政策界限明確的,要及時處理,快速辦結;案情複雜、政策界限不明確,或者按工作程式辦理需要一定時間的,要加強與舉報人的溝通,做好解釋説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