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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發佈民法典草案建議稿 多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發佈時間: 2015-01-13 16:32:3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孫婉露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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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

    中國網訊 1月13日,中國社科院依法治國系列研究成果專場發佈會在京舉行。在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法學專家在民法典編纂、依憲治國實施、環保法實施、網路空間法治化建設、反恐法等多領域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創新成果。

    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發佈 消除現有立法矛盾

    在發佈會上,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專家介紹並闡述了《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據悉,這也是針對我國第五次民法典立法工作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孫憲忠研究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改革開放初期制定的一些法律存在一定的問題,另外,不同法律之間也有矛盾之處。例如,《物權法》實施後,關於不動産交易問題的規定與當初的《合同法》就存在不協調的地方,給法院裁決帶來了不便。

    孫憲忠稱,民法典的編纂就是要通過立法的體系化、科學化來整合、消除現有立法之間的矛盾,從而進一步推進立法科學和司法透明。

    據悉,社科院《民法典草案建議稿》將規範民事生活關係的規則劃分為“物權”、“債權”、“親屬”、“繼承”四編。而對於創新經濟中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等問題,將仍以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作為民事特別法,加以規範。

    依憲治國的核心應是依憲立法

    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將“堅持依憲治國”寫進黨的決議。對於依憲治國應如何落實的問題,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在其研究中強調,依憲治國的首要任務是依憲立法。他表示,雖然這一提法尚未得到有關文件的肯定,但依憲立法確應成為依憲治國的核心。

    莫紀宏稱,從1996年開始,全國人大在每條法律制定時都會寫明:“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但這是很抽象的,並不意味著在實踐中真能如此。而目前也只有《兵役法》等三部法律中明確指出究竟是依據憲法第幾條制定本法。

    莫紀宏認為,當前要樹立依憲立法觀念。立法機關也要學習憲法,在立法時要講清楚立法依據是什麼。立法者本身遵守憲法,實施的法律才會讓人放心。

    “最嚴環保法”仍可再完善

    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曾參與《環保法》修訂建議工作的劉洪岩研究員表示,新《環保法》擺脫了以往“沒什麼大錯,也沒什麼大用”的尷尬,為環境法治帶來了新的變化。

    而日前,蘭州市政府要求中石油蘭州石化就屢次排污道歉的事件也表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係産生了微妙變化。

    據悉,修訂後的《環保法》條款從47條增加到70條,霧霾治理入法,首次設計“按日計罰”制度,明確生態保護紅線等,也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

    然而,劉洪岩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在實施過程中,仍有一些問題是新《環保法》沒有涉及到的。比如,現行法律側重污染治理,而有關資源的合理利用、生態保護以及清潔生産等方面的條款則相對較少。此外,對由於決策造成生態災害的責任追究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對“生態紅線”等技術術語也缺少進一步的解釋。

    因此,隨著環境法治的不斷深入,新《環保法》的實施及相關問題仍需得到進一步的關注和完善。(記者 孫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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