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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推手“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組圖]

發佈時間: 2014-11-18 11:13:55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金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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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推手“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組圖]

11月18日,被告人楊秀宇(右前)、盧梅在法庭上。當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網路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人楊秀宇、盧梅,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爾瑪互動公司的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4年,罰金15萬元;判處盧梅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罰金3萬元;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50萬元;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20萬元。新華社記者公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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