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市公安局召開媒體通氣會,披露了兩個以監督為名,冒充記者,利用網路發帖,實施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團夥的犯罪事實。一名嫌疑人供述:“辦網站是為了出名,出名是為了掙錢,掙錢是為了出更大的名。”抱著如此“名利雙收”的心理,這兩個團夥作案40余次,非法獲利200余萬元。如今,此案已進入司法審判程式。但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不少受害單位寧“吃啞巴虧”,卻不願站出來指證,令人唏噓。(大河報記者陳駿 吳俊池 文 記者 張琮 攝影)
洛陽打掉兩個假記者團夥 22人涉嫌敲詐勒索200多萬[組圖]
發佈時間: 2014-11-06 10:21:30 | 來源: 大河網-大河報 | | 責任編輯: 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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