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于1956年7月1日起在瀋陽開庭審判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的戰爭犯罪分子武部六藏和古海忠之等28名。這是被告人古海忠之在法庭上(資料照片)。 7月21日,中央檔案館公佈了日本戰犯古海忠之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據古海忠之1954年3月筆供,他1900年出生,東京都人。1932年7月參加侵華戰爭,曾任偽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主計處特別科長、處長、經濟部次長、總務廳次長兼企劃局局長等職。新華社發
中央檔案館公佈日本戰犯古海忠之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新華網北京7月21日電中央檔案館21日公佈了日本戰犯古海忠之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古海忠之1954年3月筆供,他1900年出生,東京都人。1932年7月參加侵華戰爭,曾任偽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主計處特別科長、處長、經濟部次長、總務廳次長兼企劃局局長等職。
重要罪行有:
1936年7月,“參加關東軍和政府主持的有關日本開拓民20年百萬戶入植計劃的會議。參預決定本計劃。”
1936年9月,“參加數次關東軍和政府主持的制訂開拓5年計劃的會議。參預決定該計劃。”
1937年10月,“屢次參加關東軍和企劃處主持的有關10年鴉片斷禁政策的會議。參預審議,建議緩和禁煙方案並表決該政策。”
1943年4月下旬,“創設保安拘留制度和思想矯正制度。”
1943年4月,“批准在奉天、吉林和四平的平原地區栽種鴉片的試驗圃。以後力圖擴大。”
1945年4月,“向華中汪政權賣了鴉片10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