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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最後的“公演”:自辯140分鐘拒不認罪[組圖]

發佈時間: 2014-05-24 09:14:55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丁林  |  責任編輯: 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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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圖片

法庭回顧

鏡頭一

宣判當日,劉漢上衣有“capture”字樣

昨天,劉漢身穿灰色長袖T恤,表情平靜而木然。衣服上所印的英文字母,成為不少人關注的對象。

“capture”翻譯成中文,有捕獲、戰利品、俘虜等意思。

鏡頭二

“小弟”對劉漢説:漢哥,你要選擇面對

4月12日的庭審,當同案犯孫華君出庭作證後,説出了劉漢指使其“把人做掉”的細節。而拒不認罪的劉漢多次語塞,只好深深嘆氣。出人意料的是,此時孫華君突然安慰劉漢:“漢哥,我覺得(你要)選擇面對。”

劉漢默然不語。這是兩人在法庭上的最後一句話。劉漢被帶出法庭的那一刻,還在法庭上的孫華君轉過頭,看了一眼劉漢,低頭抹去奪眶而出的淚水。或許,這是跟隨了劉漢17年的他,看“漢哥”的最後一眼。

鏡頭三

幾度落淚,僅為“違法”道歉

14日、15日,在連續兩日的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所指控劉漢串通投標、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罪名進行調查和舉證質證。為了證明自己不會為金錢去做違法犯罪的事,劉漢在法庭上多次陳述,還為自己以前在賭場一擲萬金、糟蹋金錢的行為表示後悔,情緒激動,幾度落淚。“我到案以後,(我才意識到)那個時候我有多壞,為什麼那樣子糟蹋錢,為什麼不知道珍惜,為什麼要那樣違法,我要為我自己的違法行為道歉。”

鏡頭四

140分鐘自行辯護 避重就輕,拒不認罪

17日的庭審中,劉漢結合個人經歷,做了140分鐘的自行辯護。劉漢否認起訴指控,辯稱所有事實、證據不能證實其犯罪;其不存在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做了自行辯護。法庭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

歷時半個多月的庭審中,劉漢拒不認罪。在證人出庭或檢方出示物證時,劉漢多回答“這個人我不認識”、“我沒參與”,並多次對現場展示的物證提出質疑。

劉漢最後的公演

2013年7月3日,劉漢、劉維被押解至咸寧。剛到咸寧,劉漢非常狂妄。專案組民警稱,審訊時,劉漢對他們説:“我的案子不是你們的事,你們湖北辦不了我這個案子。北京把我沒辦法。”之後,劉維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告訴民警,“這個案子你判我死刑我也認了。”

2014年3月31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2014年4月16日,劉漢在庭審時多次失聲痛哭。弟弟劉維出庭指證親兄,劉漢期間哭著説:“不管如何你對我有怨恨,你是我親兄弟,如果不能升天要下地獄,哥哥一定陪你。”

2014年4月19日,在劉漢的最後陳述中,僅承認犯了窩藏罪,否認其餘涉黑指控。“我進來(歸案)後,通過學習,發現自己對法律並不了解,實際上可以説是個法盲,窩藏罪,不管什麼原因,我確實犯了。我向親朋好友、社會各界表示歉意,對不起大家。”劉漢在庭審現場一度落淚。

2014年5月23日,咸寧中院一審公開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涉案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罰。宣判時,劉漢、劉維表情平靜。或許他們早已預料到了這纍纍罪行所換來的下場。(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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