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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薪火相傳-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推介辦法

發佈時間: 2016-08-30 09:00:34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楊佳  |  責任編輯: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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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薪火相傳-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推介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薪火相傳-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活動的推介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傳統村落守護者”的範圍為:

  (一)凡近年來社會各界在傳統村落保護利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士(包括海外華僑、外籍人士)、團體均可參評。

  (二)已在第六屆、第七屆中獲獎的團體和個人(即2013年以後的獲獎者)不再參評。

  第三條 “傳統村落守護者”推介活動,由國家文物局指導,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主辦。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宣教部負責推介具體事務。

  第四條 “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的推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條 申報“傳統村落守護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長期以來自覺守護傳統村落,與破壞傳統村落的違法行為作鬥爭,在保護傳統村落、傳承農耕文明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村民、老屋産權人和文保志願者。

  (二)對傳統村落保護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實有效的方法和創意;在傳統村落活化利用方面,探索出新的運營模式和業態,帶領村民回歸故里、創業發展,使傳統村落激發出新的活力的鄉村領導者。

  (三)捐贈資金或物資等資源投入傳統村落保護,取得顯著成效的人士和團體。自覺貢獻智力支援,幫助制定傳統村落産業發展保護規劃、維修設計方案和組織公益性培訓的人士和團體。

  (四)在傳統村落的保護修繕中堅持正確的保護理念,完善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質方面、在傳承傳統工藝中,積極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傳統工匠、專業技術人員和優秀工程團隊。

  (五)以其他方式在傳統村落保護領域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士與團體。

  第六條 “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推介程式如下:

  (一)“傳統村落守護者”的産生採取推薦的方式,通過相應程式申報。

  (二)推薦按照社會推薦和特邀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社會推薦為按申報條件,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或上級機構通過網路和信件方式向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推薦,也可以跨行業跨系統跨地區推薦。

  特邀推薦人由評審委員會選定的知名專家和關注傳統村落宣傳報道的重點媒體組成。

  (三)推薦者需填報被推薦人的基本資訊、主要事跡,提供相關資料,個人需提供近照。同時需提供推薦者的相關資訊。申報材料要求真實、客觀,評審工作將有核查環節,發現有虛假不實資訊,即取消申報資格。

  (四) 推介活動設評審專家組與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組負責初評,評審委員會負責終評。

  (五)社會推薦人經初評選定45名個人和團體作為入圍名單向社會公佈。特邀推薦人推薦的20名個人和團體直接入圍,同時向社會公佈。

 

  (六)對網上公佈的入圍名單進行網路投票,投票結果報評審委員會作為終評的重要參考。評審委員會採取實名投票的方式,從入圍者中評出2016年度“傳統村落守護者傑出人物”10名,2016年度“傳統村落守護者突出貢獻團隊”5名。

  第七條 推介活動的時間安排:

  (一) 8月29日,召開推介活動新聞發佈會。

  (二) 8月29日-10月15日,推薦申報材料。

  (三)10月17-20日,初評。

  (四)10月20日-26日(一週)網上發佈入圍者名單,網路投票。

  (五)10月28日終評。

  (六)10月28日-11月4日終評結果在網上公示。

  (七)11月下旬,在浙江省松陽縣舉行第八屆“薪火相傳-尋找傳統村落守護者”頒獎儀式。

  第八條 推介活動組建評選專家組和評審委員會。

  (一)評審專家組由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傳統村落專家組和歷史文化專家組抽調13名專家組成。

  (二)評審委員會由9名成員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主任由評審委員會推薦産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組成評選委員會的9名成員中3名為基金會人員,其他6名從基金會以外,由傳統村落工作相關部門、研究機構中産生。

  (三)評審委員會和評審專家組實行回避制度,凡與入圍者有直接關係或相關利益關聯者,不得擔任評審委員會和評審專家組成員。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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