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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權益

李亞蘭:增設精神損害賠償條款[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4-03-12

 3月1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圖為黑龍江省龍電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蘭。 中國網記者 董寧攝影

  3月1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圖為黑龍江省龍電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蘭。 中國網記者 董寧攝影

    中國網3月12日訊(記者董寧)當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龍電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蘭針對性侵女童案表示,提議修改刑法,增設精神損害賠償條款。

    科技日報記者:現在性侵女童案一直在發生,女童保護也受到各方面關注,而且全國婦聯也在開展相關工作。很多現象是各方在出一些教材,但是這些教材可能並不一定適合各個地方的發展,而且很多專家對於這方面的觀點也不是特別統一。您認為在開展女童保護工作方面如何開展相關工作?如何讓各方形成合力?同時,請李亞蘭代表談一下,在法律上如何保護更多的兒童和女童?

李亞蘭:結合這次大會,我提出的議案就是修改刑事訴訟法第99條,將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增設精神損害賠償條款,這一條款的增設就是來源於一些暴力犯罪,就是我們所談到的侵犯婦女人身權利,包括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犯罪。現在在法律層面上,對犯罪打擊除了承擔刑事責任之外,基本上除了物質賠償損失,沒有精神損害賠償,那麼對性侵所造成的被害人,包括給其家庭帶來的精神傷害是無法估量的。所以説在打擊層面上,讓犯罪分子除了負刑事責任之外,還要讓他們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這對打擊犯罪應該説是一項有力的措施,也對保護無辜有了經濟上的保障。

針對現在社會上的這種偶發或者頻發的性侵,特別是到了偏僻山區,還有農民工的子女,他們留在家庭當中,留在了一些偏僻的地方,他們的保障機制應該來説還是差一些。首先是社會上要呼籲關愛這些生活在貧困山區的底層兒童,再有就是要提高國民素質,並且在法律上,對侵犯兒童犯罪的,包括我們所談到的強姦幼女、強姦少女的,應該從法律的層面上從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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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編: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