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彈弓傷人害鳥堪比槍械 “都市獵人”行走江湖何人能管?[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4-02-17  發表評論>>

在江西南昌市花鳥市場的一個攤位上,各種樣式的彈弓與戶外用具、玩具擺件等貨品一同出售(2月14日,手機拍攝)。新華社發(陳子夏攝)

“彈弓族”違法成本低 監管難不立案引人憂

對於“彈弓打鳥”行為,江西省愛鳥協會理事魏東説,“鳥兒多説明南昌的生態環境好,我們因此要更愛護鳥類。‘彈弓族’這種為了娛樂而去破壞生態環境的做法實在讓人難以容忍。”

資深彈弓玩家“小熊”告訴記者,他一直向“弓友”們提倡文明競技,禁止射殺小動物,但有些彈弓玩家為了尋求刺激,還是經常恬不知恥地炫耀自己的獵物,讓外人覺得玩彈弓的都是些不務正業的人。

南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副局長劉春説,很多“彈弓族”敢去打鳥,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就連大家最常見的麻雀,在2001年也已被列入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因此,就算獵捕麻雀也屬於違法行為。

然而,實際情況是,“彈弓打鳥”行為雖然違法,對其監管和處罰卻並不容易。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政委諶鯉洪表示,彈弓不屬於管制刀具,公安機關不能限制他人使用,而且彈弓體積小,藏在口袋,一般人很難發現。此外,要打擊獵鳥的彈弓族,警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掌握線索、布點和抓捕,即使當場抓獲盜獵份子,除非盜獵的是國家級重點保護動物,大部分情況也只能對其做出行政處罰,威懾力非常有限。

熊賢茂告訴記者,每年他們都能逮著不少用彈弓打鳥的人,但是他們被帶到公安部門後一般也就是拘留幾天、罰點錢而已。熊賢茂認為,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法律應該加大處罰力度。

對於“彈弓族”無意或故意傷害人身或財物安全的事件,南昌市公安局向記者表示,這種行為可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尋釁滋事,以及故意傷害或者破壞公私財物等罪名。但是,從去年接到的多起報案來看,由於很難當場抓獲打彈弓的人,取證非常困難,很多都立不了案。

“這個春節,辦公樓又有兩塊玻璃被人用彈弓打破了!真希望有關部門能管住拉開彈弓的那雙手!”深受彈弓打鳥族之害的一家單位負責人無奈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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