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輕父母4萬元叫賣親生兒 稱實在養不起[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1-18  發表評論>>

2013年11月16日,賣兒父母在交易現場被福州便衣警察控制。圖片作者:柳濤/CFP

 

    4萬元轉手剛出生的男嬰,有人要嗎?父親阿斌(化名)這次是鐵了心。為送別兒子,母親阿香(化名)給孩子備好了行囊,嬰兒爽身粉、睡袋、換洗衣物一應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歲,這是他們的第三個孩子,轉手的原因是“實在養不起”。

    昨日中午12時15分許,在福建省福州兒童醫院門前,當阿斌夫婦將男嬰轉給“買家”的時候,被守候已久的便衣刑警抓獲。一場親生父母賣兒悲劇就此打住。

    “這是我們自己的孩子,這也犯法嗎?”阿斌反問刑警。

    標價4萬元 福州有人網上賣兒子

    “有一個男孩,剛出生一個多月,想送養,希望找個好人家,只要給4萬費用就行。”一週前,在一個送養兒童的群中,有位網友發佈了這條消息。

    在這個群中,關於孩子送養、認領的消息每天都有很多,但這位網友的“明碼標價”讓其他網友覺得有些不對勁。於是,有熱心人將這一消息告知了打拐志願者仔仔(網名)。

    在國內打拐界,仔仔算得上一位草根名人,他現在的身份是全職打拐志願者,長期協助公安部門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行為。

    “也太直接了,一開口就提到錢,很有可能是人販子在找買家。”仔仔的第一感覺告訴自己,要去解救這名無辜的嬰兒。

    於是,仔仔利用自己隱藏在該群中的另一個身份,通過群聊天記錄找到了“抱養”男嬰的消息發佈者,與其取得了聯繫。

    幾次接觸後,這位網友覺得仔仔有“誠意”,便告知仔仔自己叫阿斌,“我老家在四川,我老婆是福州本地的”,我們現住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抱走拿錢,説難聽點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最終,兩人在價格上達成一致,4萬元“成交”,雙方約定11月16日上午,在福州市鼓樓區西營裏市場附近見面。

    確定“交易”具體時間和地點後,仔仔立即向本報記者發出求助資訊,並委託記者向福州警方尋求幫助。

    15日下午,本報記者將這一情況反饋至福州市公安局。經警方確認後決定由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聯合本報開展秘密行動,計劃在交易現場對阿斌實施抓捕。

    打拐志願者從廣東趕到福州參加解救

    為了能配合福州警方進行現場抓捕,仔仔乘坐航班由廣東星夜趕來,于16日淩晨抵達福州。昨日上午10時許,本報記者見到打拐志願者仔仔。

    隨後,在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八大隊辦公室,仔仔向負責此次行動的張警官詳細介紹了事情經過。

    “我聯繫對方好幾天,一直要求提供男嬰照片,但對方都以手機有問題為由拒絕了。”仔仔説,對方只是對錢感興趣,甚至連他的身份都不太在意。

    隨後,根據仔仔提供的資訊,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確認,阿斌所用的聯繫電話及電腦IP等歸屬地均為福州地區。警方初步判斷,賣家有可能並非經驗老到的人販子。

    在阿香隨身攜帶的行囊中,有給男嬰準備的沐浴爽身粉、睡袋和一些換洗衣物。

    “這都是他平時用的。”儘管對孩子有些不捨,但對於阿斌的這個決定,阿香還是掙扎著接受了。

    律師説法:只要非法賣人就涉嫌犯罪

    經初步調查,阿斌開價四萬元要轉手的正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根據以往的拐賣人口案件,只要買賣雙方帶孩子去體檢,警方就可以認定為交易進行中。”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有關人士説,一旦孩子被轉讓,如果買家是人販子,那麼這個孩子就會被當作商品。

    據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陳捷律師介紹,我國刑法中關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條款中,並未規定“賣自己的親生孩子不算拐賣婦女兒童罪”,只要以非法出賣人口為目的,就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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