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姐”丁書苗今受審 靠劉志軍獲利20多億[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24  發表評論>>

丁書苗

劉志軍

范增玉

原標題:涉案1858億獲20億丁書苗今受審

被控涉嫌為劉志軍買官“撈人”等行賄8900余萬,非法經營獲利20余億已被追繳

丁書苗,最初只是個走街串巷賣雞蛋的小販。結識劉志軍後,開始倒賣車皮,“倒手”鐵路工程項目,在發包方和投標公司間充當仲介,涉嫌非法獲利20余億元。同時,她也沒忘“恩人”劉志軍,涉嫌為劉職務調整、“撈人”投入4900萬餘元疏通關係。為規避調查,丁書苗涉嫌出資4000萬元“收買”扶貧辦一主任,為自己戴上“慈善”的光環。

新京報訊(記者張玉學)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書苗非法經營和行賄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丁書苗非法經營標的額達1858億余元,非法獲利20余億元,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買官”和“撈人”行賄4900萬餘元,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余萬元。

為劉志軍買官撈人行賄4900萬

起訴書顯示,58歲的丁書苗,案發前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學文化程度。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間,丁書苗通過時任鐵道部部長的劉志軍,為其和其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困難等事項提供幫助,獲取了鉅額不正當經濟利益。

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先後花費4400萬元,找人幫忙。另外,在2008年,為劉志軍“跑官”擔任省委書記,並想讓一名下屬接劉志軍的位子,在劉志軍授意下,丁書苗行賄500萬元為劉活動。

相關材料證實,丁書苗涉嫌行賄的這兩筆共計4900萬餘元,均被騙走。

買“光環”38次行賄扶貧辦一主任

據了解,案發前,丁書苗是扶貧名人,曾任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副會長,並登上福布斯中國慈善榜。汶川地震時,丁書苗的博宥集團先後捐資1.14億元;2010年的玉樹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災害,丁書苗又分別捐款1580萬元和2300萬元;2009年5月,丁書苗捐資1.5億元,為中西部地區購買母親健康快車並進行綜合扶貧。另外,她還曾為家鄉的衛生醫療、扶貧、基礎設施捐款數千萬元。

但據檢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的目的,與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賄罪已被公訴)商議,由丁書苗向該中心進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

為此,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介紹”57個鐵路項目“抽頭20億”

起訴書顯示,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夥同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等人,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違反國家規定,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幫助中標。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幫助,先後使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投標公司中標“向塘至莆田鐵路永泰至莆田12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7個鐵路工程項目。

起訴書確認,上述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計人民幣1858億余元。為此,丁書苗等人以收取仲介費的手段從中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數額共計人民幣20余億元。

被凍結資産足以挽回案件經濟損失

檢方認為,丁書苗的行為涉嫌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

據了解,丁書苗被控的非法所得中,有數億元資金已被用於慈善。

起訴書顯示,案發後,司法機關對丁書苗的違法所得,在本案及相關案件中進行了追繳,丁書苗執掌的博宥集團資産和其個人財産全部被查扣,全部被扣押凍結資産數額已達到涉案的30余億元仲介費,足以挽回案件的經濟損失。

而據劉志軍案顯示,因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司法機關連並其他相關案件扣押、凍結人民幣7.95億余元,23萬餘美元、223萬餘歐元、8525萬餘港元、15萬餘加元,凍結股票賬戶9個,凍結房産37套,凍結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産337套,扣押汽車16輛,凍結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扣押書畫、飾品等物品612件。法院宣判時認定,劉志軍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已大部分被挽回。

指控事實

行賄

丁書苗為劉志軍(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緩)“跑官”省委書記出資500萬元;受劉志軍指使,先後出資4400萬元找人幫忙,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因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獲刑十四年)開脫或減輕罪責。

丁書苗為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調查、在捐資表彰會發言、刊登慈善事跡等,38次給予國務院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財物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非法經營

丁書苗在劉志軍干預下,將掌握的鐵路招標項目委託給女兒侯軍霞、鄭朋(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胡斌(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甘新雲(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及北京世紀壇醫院經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等人,尋找應標企業,並按照標的數額的1.5%—3.8%收取仲介費,非法經營額1858億,非法獲利20余億元。(上述“中間人”均已另案處理)

■ 追訪

可靠聽話成劉志軍“嫡系”

據媒體報道,1955年,丁書苗出生於山西晉城市沁水一個叫古堆的偏僻山村,她早年喪母,家境貧寒,由父親一手帶大。

了解丁書苗的人稱,她膽子大,會搞關係,善於交際,對人有求必應。上世紀70年代末,就走村串戶賣雞蛋,在火車站旁經營過小飯館,人稱“傻娘”。上個世紀80年代起,丁書苗搞起了煤炭運輸,經營車皮,承包煤運公司。1998年,丁書苗的煤炭運銷做到北京,結識劉志軍。後通過中間人的引薦,交往逐漸增多,丁書苗又做起了“倒賣車皮”的生意。

劉志軍判決書顯示,從2004年起,他就幫丁書苗“拿車皮”,讓丁獲利。2007年後,劉志軍又在高鐵工程中讓丁書苗以招投標的“潛規則”牟取暴利。

雖然丁書苗獲取鉅額利潤,但多年來劉志軍既不索要,也不佔有一分錢,更不干涉丁書苗如何花錢,對丁書苗極其信任。劉志軍看重的就是丁書苗的可靠、聽話。

願意庭上如實回答訊問

9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召開了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行賄案庭前會議。

據了解,丁書苗患有嚴重的高血壓和心臟病,在押期間出現過兩次腦出血症狀,目前仍在治療中。為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庭前會議召開時,法院特意在法庭外安排了一輛急救車現場待命,整個會議過程中,還有3名醫護人員為丁書苗測量血壓。

丁書苗的律師介紹,目前,丁書苗狀態還不錯,已經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為國家帶來損失,表示服從審判,認可法院的審理,還會在法庭上實事求是回答訊問。

起訴書未涉及“潛規則”傳聞

2010年12月24日,丁書苗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其間,丁書苗很快供出了幕後推手劉志軍,導致劉志軍“下課”。

劉志軍案發後,有媒體報道稱,在2003年至2009年間,劉志軍先後在豪華酒店、高消費娛樂場所,與丁書苗出資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因丁書苗曾投鉅資籌拍電視連續劇新《紅樓夢》,劇中不少女演員紛紛“中槍”。媒體報道稱,丁書苗曾組織多位參演該劇的女演員與劉志軍發生性關係。

但據了解,有關“丁書苗出資安排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的説法,在丁書苗案中的起訴書中並未涉及,此前劉志軍案審判中也未提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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