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6)》 中國網 董寧 攝
中國網訊(記者 董寧)2013年7月30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主辦的“2013中國城市發展高峰論壇暨《城市藍皮書No.6》發佈會”在北京舉行。會議就當前中國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內涵、進程、障礙、總體思路和政策措施進行了分析研討,併發布了《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6)》。
2013《城市藍皮書》指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是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市民的過程,也即變農民為市民的過程。具體而言,是指從農村轉移到城鎮的人口,在經歷城鄉遷移和職業轉變的同時,獲得城鎮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鎮居民各項社會福利和政治權利成為城鎮居民的過程。其主要標誌包括社會身份的轉變、政治權利的平等、公共服務全覆蓋、經濟生活條件改善、綜合文化素質提高、廣泛的社會認同等六個方面。
中國城鎮化率大約高估了10個百分點
2013《城市藍皮書》認為,當前中國城鎮中農業轉移人口處於快速穩定增長階段,現有總量約2.4億人,佔城鎮人口的1/3左右。但由於成本障礙、制度障礙、能力障礙、文化障礙、社會排斥以及承載力約束等方面的影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嚴重滯後。綜合測算表明,2011年全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僅有40%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在政治權利、公共服務、經濟生活、文化素質等各個方面與城鎮居民的差距均較大。2012年,全國按戶籍人口計算的城鎮化率僅有35.29%,若按城鎮中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平均為40%推算,中國真實的完全城鎮化率只有42.2%,比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低10.4個百分點。這表明,按照市民化的標準,目前中國城鎮化率大約高估了10個百分點。
2025年前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
2013《城市藍皮書》進一步指出,我國農業轉移人口規模巨大,市民化程度低、成本高,推進市民化是一項長期艱巨但力所能及的任務。預計到2030年前全國大約有3.9億農業轉移人口需要實現市民化,其中存量約1.9億,增量達2.0億多。同時,農民工市民化的每人平均公共成本全國平均約為13萬元,其中需要在短期內集中投入的約2.6萬元,長期投入的每年約2400元;每人平均個人支出成本約為每年1.8萬元。從政府財政支出的角度看,全國在2025年前基本解決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問題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
為此,2013《城市藍皮書》建議,未來應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公平對待、一視同仁”的原則,分階段穩步推進市民化進程,多措並舉、分層分類做好市民化工作,積極引導農業人口有序轉移,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市民化機制,使農業轉移人口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會身份和權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和城鎮戶籍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並在價值觀念、社會認同、生活方式上完全融入城市社會。這樣就需要在推進市民化的過程中,進一步深化戶籍、土地、住房、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農村産權制度等綜合配套改革,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實現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轉化、地域轉移、身份轉換以及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的轉變。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六大障礙
2013《城市藍皮書》指出,當前,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主要面臨著六大障礙:
一是成本障礙。根據我們的測算結果,農民工市民化的每人平均公共成本全國平均約為13萬元,每人平均個人支出成本約為1.8萬元/年;除此之外,絕大多數農民工還需要支付平均約為30萬元/戶的購房成本。對政府而言,較高的集中公共投入,加上後續的持續性投入,降低了地方政府尤其是大城市政府推進市民化的積極性。就個人而言,大部分農業轉移人口很難承受年均支出成本之外的購房成本。
二是制度障礙。近年來,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居住的政策,但由於制度變革涉及較高的成本和利益再分配問題,農民工進城就業並享受市民待遇的政策支援體系至今仍沒有建立,影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戶籍制度及其附屬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土地制度等方面的制度障礙依然根深蒂固。
三是能力障礙。農業轉移人口通常受教育程度較低,缺乏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技能相對不足,由此限制了他們所能從事的職業和工種,工資收入較低,難以負擔較高的城鎮定居、生活和發展成本,也很難滿足部分城市積分入戶的條件。
四是文化障礙。由於中國長期處於城鄉隔離狀態,城鄉之間已經越來越具有兩個時代或兩個文明的含義。文化與行為方式的不同、經濟生活差距以及部分城鎮居民的偏見等,造成農業轉移人口對城市生活的適應性與歸屬感缺乏,導致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原居民兩大群體間存在隔閡、疏離,甚至是摩擦和衝突,形成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文化障礙。
五是社會排斥。城鄉二元制度使部分城市居民形成了城市中心主義的心理優越感,部分城鎮居民在思想和行為上排斥外來人口的融入,而個別外來人口違法犯罪、不遵守社會公德的行為,又加重了對外來人口的社會排斥。這其中既有在戶籍、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顯性的制度排斥,又有在思想觀念、社會認同等方面隱性的心理排斥。各城市在接受農業轉移勞動力的同時,排斥作為社會成員的外來人口享受城市的各種權益。
六是承載力約束。由於資源配置的行政化傾向,加上公共服務、就業機會和工資水準的懸殊差異,農業轉移人口高度集中在大中城市。一些大城市特別是超大城市規模急劇膨脹,出現了交通擁堵、房價高企、環境污染、資源短缺等“城市病”;而小城市和小城鎮由於缺乏産業支撐,公共服務落後,人氣不足,發展相對不足。人口的集聚與城市的承載力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
與會嘉賓紛紛從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障礙、推進思路、政策措施等方面就“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這一主題進行了精彩的發言。他們一致認為,2013《城市藍皮書》採用大量數據進行分析測算和深入研究,對中國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行了頂層設計,提出了諸多創新觀點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為我國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鎮化品質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參考,也為學術界進一步深化城鎮化和市民化研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學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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