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一審被判死緩 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組圖]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7-08  發表評論>>

劉志軍一審被判死緩 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組圖]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圖為劉志軍被押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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